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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持续优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特岗计划”政策要点

  1.继续实施中央、地方“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资金来源、特岗教师管理等各项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执行。

  2.依据各县特岗教师招聘需求,综合考虑我省乡村教育发展实际需求、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因素,最终确定2024年全省设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3495个,其中,中央“特岗计划”岗位2195个,地方“特岗计划”1300个。各县设岗名额分配见附表。

  3.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为主,初中岗位要求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可适当招聘部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要求应聘者需满足年龄、普通话、教师资格等方面的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4.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

  二、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求

  5.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协同财政、人社、机构编制、纪检等多个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运行机制,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考试防疫、考试环境治理、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筹备,着力为考生营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

  6.各地要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依据核定的岗位数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提前部署考务组织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市县,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秋季开学后要结合特岗教师实际到岗情况及时进行补录,确保完成全部招聘计划。

  7.各高校要把“特岗计划”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契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岗位就业。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毕业生。提前谋划安排部署,确保在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期间高质量完成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未及时开展审核工作、未按政策进行审核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组织不力、失职渎职等情况,将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8.做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的衔接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优先安排在县镇高中任教,激励优秀人才扎根乡村、长期从教。需要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聘为特岗教师的县,要确保将已签约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列入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三、持续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管理与服务

  9.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要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0.按照“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岗位设置要相对集中,方便特岗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可根据需求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不得超政策范围使用特岗教师。

  11.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依托“市培”“县培”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12.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13.利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实现“特岗计划”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除特岗教师招聘环节仍使用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外,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均使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扎实做好今年新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在岗特岗教师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确保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从即日起,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启用新域名(详细地址附后)。

  四、其他

  14.各地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大力宣传“特岗计划”在助力乡村教育振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营造“特岗计划”持续深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15.请各地紧密结合乡村学校实际需求,严格按照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政策精神,抓紧拟定分学段、分学科招聘岗位,于6月14日前提交至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16.有关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处

  联系人:郭铠源 联系电话:0371-69691798

  河南省“特岗计划”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吕康、孙源灏 联系电话:0371-61172152、61172153

  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联系人:邢会芳 技术支持电话:0371-87531551

  系统网址:http://tgzp.jyt.henan.gov.cn/ha/

  附件:2024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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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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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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