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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

为优化教体系统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昆明市外引进高中教师5人,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一)富民县简介

富民县位于昆明市西北部,素有“滇北锁钥”之称,环境、气候、资源得天独厚。县域面积993平方公里,辖5镇2街道,共有汉、彝、苗、回、白等34个民族,常住人口15.3万人。县城距昆明主城19公里,武昆高速、武倘寻高速、昆倘高速和G108国道、轿子山旅游专线穿境而过,形成“两横、四纵”的干线格局,交通便捷,属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先行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行县、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等称号。

(二)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简介

昆一中富民学校位于县城文昌路,始建于1944年,建校80年来,聚英哺萃,服务桑梓,形成了“勤奋、文明、求实、奋进”的良好校风和深厚、独有的“黉学文化”精神。校园占地149亩,建筑面积53157.37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221人,其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各类优秀教师14人,市级各类优秀教师65人。学校分2个教学区,校本部现有教学班40个、学生1977人,黎阳学校现有教学班17个、学生840人。

学校挖掘“黉学”资源,创办“黉学讲坛”,发扬“黉学”精神,打造“黉学”文化品牌。2020年10月,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昆一中全权管理富民县第一中学,成立“昆一中富民学校”。合作办学以来,引入昆明市第一中学本部的管理理念、文化传承、教学资源,继承“黉学文化”精神,推进与昆明市第一中学本部的深度融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 “培育英贤”办学宗旨,“以人为本,为每个生命的精彩奠基”为办学理念。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党建示范学校、云南省园林单位、云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云南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云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与实习基地、昆明市传统体育运动网点学校、昆明市文明校园、昆明市平安校园,2005年至今,学校先后12次获昆明市“高考质量进步奖”,获昆明市2018年高考质量二等奖,昆明市2019年高考质量三等奖,富民县2020学年、2021学年、2022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学校。2023年11月晋级为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中。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高中5人(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对象

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下列四类人员:

A类:正高职称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B类:省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C类:州(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州(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D类:在工作县(区)教学成绩优秀的高中高级教师(所教学科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平均分以上)。

(二)引进的条件

1.需是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在职在编,且有三年及以上高中工作经历的教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3.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未受政纪党纪处分,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6.A类优秀教师需50周岁以下,B、C、D类优秀教师需45周岁以下。

7.A、B、C类急需紧缺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引进公告

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优秀教师引进公告,广泛进行宣传本次引进紧缺优秀教师相关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宣传富民县、推介富民县,吸引各类优秀教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dangsykm@163.com),并电话告知。

联系人:卢老师13888098635、党老师18387141902。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1份(附件2);

(2)引进层次证明材料(A、B、C、D四类);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排名情况,需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按附件3整理打包。

4.注意事项:

(1)对自己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引进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由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依据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进行面试遴选。

2.A类、B类、C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依据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量化评分。面谈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谈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谈者的面谈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谈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D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依据专业素养、学科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个人素质综合量化评分。模拟课堂时间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试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ynkszp.com)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在以上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4.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按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再根据同类同岗位报名人员面试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初步人选。

(五)体检

1.通过面试确定的初步人选进入体检。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及政审

1.成立由人社、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的考察组,通过核查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对拟引进人员身份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2.考察期间,联动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是否有违法乱纪和受处分情况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通过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初步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步引进资格。

(七)确定引进人员

初步引进人员资格经富民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后,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八)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考试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

凡引进的优秀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按照在职在编事业同等级别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教师执行,同时,实行优秀教师引进安家费、购房或租房补助等制度。

(一)安家费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100000元安家费;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80000元安家费;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60000元安家费;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40000元安家费;

引进的优秀教师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二)购房或租房补助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助;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8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800元/月租房补助;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6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600元/月租房补助;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5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500元/月租房补助。

购房或租房补助根据引进优秀教师引入后在富民购房或租房的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核实发放(提供在富民购房或租房证明),二者择其一。引进的优秀教师按学年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购房或租房补助发放期限5年。购房或租房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三)家属随调随迁

引进优秀教师配偶愿意到富民县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性质工作岗位;配偶无工作的,积极推荐就业;户口随迁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子女就学待遇

被引进优秀教师的子女需转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的,由领导小组优先安排。

(五)就医绿色通道

引进优秀教师在我县公办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

六、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的优秀教师,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二)引进的优秀教师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方可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三)引进的优秀教师若服务期限未满而中途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本县者,依法清退安家费和购房或租房补助,并按合同约定办理辞退手续。

(四)由用人单位负责按年度对引进的优秀教师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当年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1.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5.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6.其他应予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情况。

(六)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871—68817168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2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0871—68811053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附件: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岗位计划表

2.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

3.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4.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2024年6月14日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 附件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岗位计划表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 附件2: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 附件3: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 附件4: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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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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