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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2024年第二批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2024年第二批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高中教师4名(地理2名、化学1名、心理健康1名)。

(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名(畜牧兽医1名)。

(三)初中教师3名(英语1名、物理1名、语文1名)。

(四)小学教师1名(语文1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毕业的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和全日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2年至2024年未就业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日。

(二)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所设专业及相关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报考普通高中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的须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17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西南大学校园网、“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考生将报名材料传至指定邮箱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将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的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经历及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情况)、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及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打包并按“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后传至工作邮箱:cnjyjrsk@126.com。报考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28日17:30止。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优秀者:(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英语等级;(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普通高中岗位说课内容选用该学科现行必修教材,初中和小学岗位说课使用现行教材。说课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成立专业命题组设置说课课题。

4.面试成绩计算:说课由考官现场量化打分,每一项评价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该项评价要素得分,所有评价要素得分之和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整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有必要进行加试时,则另抽取说课内容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排名从前至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经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2024年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签约对象须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昌宁县右甸路62号,联系人:辉老师,联系电话:0875-7130700),由本人自带《昌宁县2024年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报名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解除《昌宁县2024年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材料,不得缺项、涂改,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此公告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杨老师18987509948(业务联系电话),杨老师18087506687(业务联系电话);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监督电话: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7130892。

附件:1.昌宁县教体系统2024年第二批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岗位情况表.doc

2.昌宁县教体系统2024年第二批紧缺专业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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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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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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