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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高(职)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高(职)中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学科

计划

数量 

学校

名称、学段

 

思政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生物

地理

历史

体育

 

美术

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

电子信息

计算机应用

中西医结合

电子商务

幼儿保育

医卫

烹饪

旅游

机械设计制造

民族音乐与舞蹈

服装

小计

一中

 

1

1

 

1

1

 

 

 

 

1

 

 

 

 

 

 

 

 

 

 

 

 

5

二中

2

1

1

 

1

 

 

 

 

 

 

 

 

 

 

 

 

 

 

 

 

 

 

5

三中

2

1

2

3

 

 

 

 

 

 

 

 

 

 

 

 

 

 

 

 

 

 

 

8

四中

2

 

3

1

1

 

1

1

 

1

 

 

 

 

 

 

 

 

 

 

 

 

 

10

江维中学

2

1

2

1

1

1

1

1

 

 

1

1

 

 

 

 

 

 

 

 

 

 

 

12

职业中专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6

合计

9

5

10

6

4

2

2

2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56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研究生学历及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岗位计划表中学科名称后11 个,且加粗黑底,下同)的考生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但专业必须对口。其中以非师范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其第一学历须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所学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院系出具学籍等相关的详细证明材料,并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学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教师资格证:具备高(职)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项即可:A、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B、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具备达到认定条件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学籍证明;C、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具备达到认定条件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和面试,但尚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须由学校(学院)出具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并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书面承诺1年内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1年内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同提供。

5.年龄: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身体条件:身体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县外在编教师凭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报考。

9.不能报考的情形:⑴本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4年毕业的我县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⑵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⑸因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⑹近三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p.gov.cn/)、溆浦新闻网(https://www.xpnews.net/)等门户网站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3日,截止时间为7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39.97.107.149/xupu-jy/info/bm.html->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附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请在电脑上进行网上报名,手机操作可能会造成系统报错)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底色不限,报名前用手机或相机自拍免冠头像照片,不得使用美颜工具修图)。

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结束。

报名时只申报一个学科,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3)报名资料:上传所有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二种方式,现场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7月1日至3日。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考生有关身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资格证明等所有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交纳报名费,交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

单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70人的,将对此招聘岗位报名考生加试一场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5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最后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5日8:30—17:30,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

⑴时间:2024年7月7日上午8:00至面试结束。

⑵地点:见准考证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面试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⑷内容要求及分值:报考非职中专业教师岗位的(岗位计划表中学科名称前12个),全部为我县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二年级对应科目教材;报考职中专业教师岗位的,为我县职中现行使用的对应专业科目教材。现场抽签方式决定具体面试内容,满分 100分,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⑸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组在每位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⑹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与考核(察)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24年7月8日,地点:长沙。体检医院临时抽签确定。

3.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按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核(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严格入职查询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5.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六、择岗

体检及考核(察)合格的考生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当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1.对考核(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试用期一年。

3.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不能及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须2025年8月15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不能及时提供的由聘用单位作解聘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才能异动。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做解聘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5.在职人员报考被录取的,按调动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办公室)

13170451968(张老师)    13974520891(杨老师) 

监督电话:0745-3331355(中共溆浦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5-3323552(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招聘公告解释权最终归属溆浦县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溆浦县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附件2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及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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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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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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