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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朝阳市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人社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等文件规定,经凌源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凌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按岗报名。根据招聘计划,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形式定向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一)普通高中教师岗位10个。

(二)农村初中教师岗位62个。

(三)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29个(含1个退役军人专岗)。

(四)市直幼儿园教师岗位7个(含1个保健医专岗)。

(五)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5个。

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户籍要求:退役军人专岗、以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限凌源户籍,其他不限。招聘岗位限定凌源市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凌源市户籍。

(三)年龄要求: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含1989年6月17日)。

(四)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均须具有所报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六)普通话等级要求。考生均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非本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凌源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和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09:00-6月22日17:00。

(三)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6月22日17:00前登录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800完成报名,PC、移动设备均可报名,建议使用PC端。

(四)考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报名成功并经审核合格后,通过PC端登录报名网站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缴费,不支持移动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不收取考试费用,报名成功与否以审核结果为准。本次考试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国库,缴费一旦完成,不受理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五)证明材料。网上报名需提交的各类材料,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执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依据公告发布的岗位和学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由就读高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明确标注“限应届”的,仅限2024年毕业的人员报考;

5.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资格复审前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纸质证书暂未制发的,以认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前仍不能提供有效认定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岗位相关信息,结合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谨慎选岗。报名信息提交成功且审核通过后不能再做任何修改。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时可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为资格审查及审查不合格改报留出时间;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8.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考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各占总成绩50%。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仅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7日8:00至6月28日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是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由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3.笔试成绩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4.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次日反馈(一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纪律。考生自备文具,装入透明文具袋内。教材、教辅资料、草稿纸、手机、平板、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收发设备等一切有违纪嫌疑物品均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请考生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名单公示前,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将对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时上传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的网上报名登记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查询网页截图等材料。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栏。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课形式,由外聘评委现场打分,60分为及格线(含60分)。面试出题范围为凌源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以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

(1)抽签。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进入考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备考。考生抽取试课题目后,在备考室备考,备考时间为40分钟;

(3)试课。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将所抽题签交给评委,说明本人顺序号和试课题目,试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打分。试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纪律。除黑色中性笔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备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交考点暂存。考生进入备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其他考生备考,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备考室。面试当天,考生不得穿戴明显区别于他人的服饰进入考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衣饰特异的考生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规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总成绩公布。

1.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公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公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排列方法为:成绩高者列前,成绩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被考察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涉罪信息查询

依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联合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考生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试用期。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将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凌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表现纳入试用期满考核。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服务期。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未满五年服务期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个人、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关闭短信过滤,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的相关招聘信息。

(四)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按要求完成招聘相关步骤和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五)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因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解除或存在争议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未尽事宜由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二、咨询及反馈方式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6806009

凌源市教育局0421-699103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9:00—11:00,14:00—17:00.

附件:1.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材料清单;

3.应届毕业生证明;

4.师范类专业证明。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凌源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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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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