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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朝阳市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人社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等文件规定,经凌源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凌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按岗报名。根据招聘计划,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形式定向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一)普通高中教师岗位10个。

(二)农村初中教师岗位62个。

(三)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29个(含1个退役军人专岗)。

(四)市直幼儿园教师岗位7个(含1个保健医专岗)。

(五)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5个。

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户籍要求:退役军人专岗、以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限凌源户籍,其他不限。招聘岗位限定凌源市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凌源市户籍。

(三)年龄要求: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含1989年6月17日)。

(四)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均须具有所报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六)普通话等级要求。考生均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非本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凌源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和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09:00-6月22日17:00。

(三)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6月22日17:00前登录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800完成报名,PC、移动设备均可报名,建议使用PC端。

(四)考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报名成功并经审核合格后,通过PC端登录报名网站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缴费,不支持移动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不收取考试费用,报名成功与否以审核结果为准。本次考试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国库,缴费一旦完成,不受理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五)证明材料。网上报名需提交的各类材料,详见《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执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依据公告发布的岗位和学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由就读高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明确标注“限应届”的,仅限2024年毕业的人员报考;

5.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资格复审前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纸质证书暂未制发的,以认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前仍不能提供有效认定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岗位相关信息,结合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谨慎选岗。报名信息提交成功且审核通过后不能再做任何修改。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时可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为资格审查及审查不合格改报留出时间;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8.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考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各占总成绩50%。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仅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7日8:00至6月28日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是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由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3.笔试成绩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4.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次日反馈(一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纪律。考生自备文具,装入透明文具袋内。教材、教辅资料、草稿纸、手机、平板、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收发设备等一切有违纪嫌疑物品均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请考生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名单公示前,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将对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时上传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的网上报名登记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查询网页截图等材料。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栏。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课形式,由外聘评委现场打分,60分为及格线(含60分)。面试出题范围为凌源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以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

(1)抽签。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进入考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备考。考生抽取试课题目后,在备考室备考,备考时间为40分钟;

(3)试课。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将所抽题签交给评委,说明本人顺序号和试课题目,试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打分。试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纪律。除黑色中性笔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备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交考点暂存。考生进入备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其他考生备考,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备考室。面试当天,考生不得穿戴明显区别于他人的服饰进入考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衣饰特异的考生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规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总成绩公布。

1.报考农村中小学、市直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公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公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排列方法为:成绩高者列前,成绩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被考察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涉罪信息查询

依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联合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考生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试用期。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将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凌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表现纳入试用期满考核。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服务期。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未满五年服务期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个人、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关闭短信过滤,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的相关招聘信息。

(四)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按要求完成招聘相关步骤和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五)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因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解除或存在争议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未尽事宜由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二、咨询及反馈方式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6806009

凌源市教育局0421-699103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9:00—11:00,14:00—17:00.

附件:1.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凌源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材料清单;

3.应届毕业生证明;

4.师范类专业证明。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凌源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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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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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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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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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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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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