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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2024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教职人员20人公告(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嘉兴市2024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教职人员20人公告(二)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4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8个,共招聘事业编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4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不含市属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曾获地市级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专业荣誉的和技师及以上高技能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岗位要求。

(四)教师资质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2.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具体见附件4)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者,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公告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2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8:00时。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扫码登录“2024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二)”网报平台填报个人正确报名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1)报名表(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须由本人承诺签名,无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作不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具体见附件5)。

(4)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等。

(5)在职教师在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资格初审结果在网报平台、嘉兴教育网上公布。招聘岗位为高技能人才的,开考比例按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按1: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3.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一般采用先笔试、技能测试(部分岗位)、后面试的现场考试方式(具体见附件1)。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1)时间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暂定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形式内容: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

(3)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轮考核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4)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笔试环节:

①有技能测试要求的,招聘人数为1个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10(含1:10)的;或招聘人数为2个及以上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含1:5)的。

②无技能测试要求的,招聘人数为1个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6(含1:6)的;或招聘人数为2个及以上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3(含1:3)的。

2.技能测试(部分岗位)

(1)入围技能测试人员的确定办法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比例(招聘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按1:5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如按比例计算最后一个入围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留意查看嘉兴教育网的发布信息。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3)形式内容: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复审

(1)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确定办法为:

 ①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承诺签名)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或面谈形式进行。

(1)面试形式:

①采用面谈形式的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分钟。

②采用试讲形式(含提问)的岗位,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提问5分钟)。

(2)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留意查看嘉兴教育网的发布信息。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无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

(2)有技能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无笔试的,按“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

(3)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4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为5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四)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嘉兴高级中学等5所学校实行自主招聘,具体招聘事项可通过上述学校官网等渠道了解。

(五)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电话咨询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573-89973353(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

0573-82866186(嘉兴技师学院)

0573-83378119(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

0573-82061800(嘉兴市第三中学)

0573-82866222(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

附件:1.2024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计划表(二)

浙江嘉兴市2024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教职人员20人公告(二)2.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doc

浙江嘉兴市2024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教职人员20人公告(二)3.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社会人员).doc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doc

浙江嘉兴市2024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教职人员20人公告(二)5.择业期承诺书(样张).docx

嘉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2024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职人员计划表(二)

岗位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学科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

网络与数据安全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研究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有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2

嘉兴技师学院

计算机网络实习指导教师
(高技能人才)

1

计算机类(专科目录)、信息类(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及以上

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

直接面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3

移动应用开发实习指导教师
(高技能人才)

1

计算机类(专科目录)、信息类(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及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
1.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工匠或首席技师;
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嘉兴市技术能手、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嘉兴首席工匠、嘉兴巧匠、嘉兴良匠或嘉兴市首席技师;
4.在全国技能大赛或浙江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

免笔试,有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4

机械实习指导教师
(车工方向高技能人才)

1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械类(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
1.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工匠或首席技师;
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嘉兴市技术能手、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嘉兴首席工匠、嘉兴巧匠、嘉兴良匠或嘉兴市首席技师;
4.在全国技能大赛或浙江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

免笔试,有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5

机械实习指导教师
(铣工方向高技能人才)

1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艺技术、机械类(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
1.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工匠或首席技师;
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嘉兴市技术能手、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嘉兴首席工匠、嘉兴巧匠、嘉兴良匠或嘉兴市首席技师;
4.在全国技能大赛或浙江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

免笔试,有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6

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

家具制作与精细木工实训指导教师
(高技能人才)

1

土木建筑大类(专科目录)、建筑类(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及以上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
1.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工匠或首席技师;
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在全国技能大赛或浙江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

免笔试,有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7

市政工程实训指导教师
(高技能人才)

1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智能建造

本科及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
1.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工匠或首席技师;
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嘉兴市技术能手、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嘉兴首席工匠、嘉兴巧匠、嘉兴良匠或嘉兴市首席技师;
4.在全国技能大赛或浙江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

免笔试,有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8

体育教师(足球方向)

1

体育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且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足球)证书。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足球)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年龄(40周岁及以下)和教师资质(正式报到后须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有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面谈

9

建筑装饰教师

1

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智慧建筑与建造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面谈

10

建筑施工教师

1

土木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面谈

11

轨道交通(供电)教师

1

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面谈

12

市政工程教师

1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面谈

13

嘉兴市第三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

1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面试方式为试讲(含提问)

14

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2

数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试讲(含提问)

15

高中历史教师

1

历史学、世界史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试讲(含提问)

16

高中地理教师

2

地理科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试讲(含提问)

17

高中政治教师

1

政治学与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试讲(含提问)

18

高中语文教师

1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本科/学士及以上

 

面试方式为试讲(含提问)

合计

20

——

——

——

——

备注:“所需专业/学科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起点学历/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高于起点学历/学位的,按照学科专业相同相近的对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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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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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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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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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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