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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宜良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结合宜良县教体系统各学校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系统内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将选调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详见《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因工作特殊需要(紧缺专业、中层干部),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核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5年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宜良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104室)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3)工作经历(包括但不局限于担任班主任及其它管理工作情况,由学校签字认定并加盖公章)、年度履职考核证明、近三年教学成绩(以教科研中心反馈至学校的期末成绩为准,由学校签字认定并加盖公章)、所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参加比赛获得的奖励及荣誉、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若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报名结果公布在宜良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myl.gov.cn/)。

2.资格审查采用人工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若未达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正常开考,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考核

本次选调考核采用面试加教育教学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70%,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占30%。

1.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教育教学业绩考核

考核方式: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抽取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严格按照《宜良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教师选调教育教学业绩考核细则》,根据参选人员近三年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担任班主任及其它管理工作,参加比赛获得的奖励及荣誉、指导学生等方面的支撑材料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结束后当日公示成绩,成绩在宜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影响排名的,以查分结果为准。

4.调剂录取

先按报考岗位录取结束后,因选调单位(岗位)报考人数较多,导致报考该单位(岗位)的考生不能被录取的情况,可以根据考生意愿、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决定,根据考试成绩组织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到选调计划缺额的相应岗位。

(四)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在宜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名额依次递补。拟调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到选调单位报到,并按主管单位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纪律监督

1.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调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调入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调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从事调配工作的人员在调配工作过程中,与拟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调配的,应当回避。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报考人员若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未尽事宜由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宜良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63956810

咨询电话: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63956812

附件1: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内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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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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