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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泰顺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第1号)-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市泰顺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温退役军人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199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户口落户时间以2024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特殊教育岗位户籍不限。

(五)学历要求: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浙委办发〔2020〕36号文件执行)。报考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岗位的,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从2025年起报考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

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进行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1〕14号)进行审查;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进行审查。

(六)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报考对象须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用于低学段岗位(除学前教育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七)其他: 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考岗位:202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22名,具体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毕业的对象可报考科学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的对象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报考中职专业课岗位的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6月30日–7月2日,共3天(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2.地点:泰顺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联系电话:0577—67594635。

3.办法:先填写《202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于6月29日前发送至jyjrsk4635@163.com。现场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2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并同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

(2)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需现场签订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国(境)外学历要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认定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要提供相应学校开具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须在拟聘用公示前送交县教育局政工科,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部分紧缺学科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应情况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s.gov.cn/)上发布公告。按规定取消招考计划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以先笔试(或技能考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构成。笔试(或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笔试科目(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

(2)形式:闭卷笔试。

(3)分值:满分100分。

(4)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理论知识(占20分)和相应学科教学理论与专业知识等(占80分)。

2.技能考试

(1)科目: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

(2)分值:满分100分。

(3)内容:见附件2。

3.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1)分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形式和内容:采用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试课,试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的教材(泰顺县内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教材分析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3)其他说明: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或技能考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位次,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同分对象再次试课,取本次试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体检、考察缺额递补办法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自动放弃入围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应届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将毕业证书送交县教育局政工科审核,审核不通过或未按规定提交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抽签确定优先),组织聘用对象进行现场选岗(面试前公布拟招聘学校学科岗位)。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自接到工作介绍信之日起3天内到学校报到,超过15天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本人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先参加选岗,待补检确认为体检合格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拟聘用人员如有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存在聘用(劳动)关系的,在办理新聘用手续前,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六)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不指定任何教辅资料,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一) 0577—67594635;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7-67561802。

(七)本公告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浙江温州市泰顺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第1号)2024年泰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浙江温州市泰顺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第1号)2024年教师招聘体育等学科专业技能测试要求.doc

3.浙江温州市泰顺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第1号)202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xls

4.浙江温州市泰顺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第1号)202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5.浙江温州市泰顺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第1号)承诺书.docx

泰顺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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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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