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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射阳县2024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2024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9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射阳教育实际,2024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9名。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射阳县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01-23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提交个人承诺书,确保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24和25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交个人承诺书,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具备《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20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生的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可应聘面向应届生的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盐城市射阳县在编教师;

②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④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⑤2024年8月20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

射阳县高级中学丁老师:15351569858

射阳县盘湾中学安老师:13485225310

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夏老师:13921867261

射阳县初级中学吴老师:13770151798

射阳县第三中学陈老师:13770241897

射阳县海都中学钟老师:15861978695

射阳县第六中学成老师:13813217180

射阳县实验小学张老师:18962065068

射阳县港城实验小学朱老师:18761252855

射阳县海都实验小学韩老师:19551299919

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陈老师:15962066600

5.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每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及个人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应届生岗位的和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7)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6.资格审查

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中,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7.报名相关事项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费100元/人。

(2)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高中日语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含备课时间);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自弹自唱(其中自弹自唱为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均采用上微型课。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40分钟,微型课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成绩: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2个面试项目总分均为100分,按微型课占40%、自弹自唱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其他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予以公布。

射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选岗

报考需要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 (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需要选岗的岗位在选岗以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邮寄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10号,邮编:224300)。2024年8月31日前可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09。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05。

附件:

1.《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射阳县教育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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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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