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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花都区公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即花都区属新机制教师,下同)1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1.参加过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2.已通过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资格复审环节的博士研究生考生。

  温馨提示:请有意愿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考生积极报名参加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公告链接:                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content/post_9714057.html)。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178名,具体条件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附件1所列明的“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非2024年毕业生,若已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专业技术资格证上所任教学科与报考职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评审通过时间为准)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如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专业、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同上)。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专业也须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学段及以上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科学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对应)。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报考低学段的职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承诺入职后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初中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取得雅思7分、托福95分以上成绩。2024年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等相关等级证书,可放宽至入职后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2024年毕业生如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获得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报考者须提供学历学位鉴定报告或学籍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内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及以上阶段)。国内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读的,还须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外留学非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和中文翻译,含本科以上阶段。国(境)外留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材料。

  8.凡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见资格复审目录清单(附件3)。资格复审时,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收复印件。

  9.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就本公告所要求的事项现场签订并提交纸质承诺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花都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与花都区教育系统用人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已进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体检环节的考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9:00-2024年7月25日24:00,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hdldhtjszp2024),按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职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

  根据职位报考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考试中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考生(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受1:5的比例限制。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布各职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29日8:00-2024年7月30日8: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面试地点及时间:花都区内,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心理、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2.音乐、美术、体育科目的教学技能测试由试讲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组成。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或技能展示)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1)音乐学科

  除按照要求的讲课内容进行讲授外,还需现场进行专业测试。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考生专业测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①声乐:演唱一首自选声乐曲片段(美声或民族唱法),时间为2分钟。

  ②钢琴:演奏一首自选钢琴曲片段,时间为2分钟,现场提供钢琴。

  ③个性特长:在器乐演奏片段(钢琴除外)或舞蹈表演片段中任选一项,时间为2分钟,乐器、配乐自备。

  (2)美术学科

  除按照要求的讲课内容进行讲授外,还需现场进行专业测试。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考生专业测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①专业特长。考生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展示一项绘画(国画、水彩、水粉、油画、版画均可)或书法专业技能。作品主题不限,规格自定,创作或照片写生均可。考场可提供画架、画板,其它所需材料考生自备。时间为90分钟。

  ②专业基础。考生根据现场命题进行速写创作,纸张规格为8开,时间为30分钟。

  (3)体育学科

  ①试讲。结合报考职位所适合的专项,上8分钟试讲课。如没有备注职位适合专项的,则考生试讲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

  ②专业测试。一是专业技能展示,考生按报考职位所适合的专项方向展示专业技能,时间为3分钟。如没有备注职位适合专项的,则考生展示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二是一般体育技能展示。由考生随机抽取一个项目进行技能展示,时间为2分钟。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健美操、跳绳等常见教学项目中抽取。随机抽取的技能展示项目若与专业技能展示项目相同,则再次抽取不同项目。三是口令队列展示,时间为2分钟。

  体育学科现场面试按专业技能展示、一般体育技能展示、试讲、口令队列展示顺序进行。

  (三)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考生(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8月3日(9:00-12:00;14:00-18:00),地点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宝华校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40号)。

  2.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视为放弃复审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3),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将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合同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社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列入花都区教育系统的后备教师库,在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及2024学年内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递补。

  如该职位无可递补的人员,可在其余符合条件且参加了本次招聘面试的同类学段、学科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调剂需征得考生本人同意。

   五、人员待遇和管理

  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区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有权根据各学校的师资情况,对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任教学校、任教岗位进行调配。

  其他具体事项,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为避免因咨询电话线路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20-36898754,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进行咨询;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投诉电话:020-36892602。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资格复审资料目录.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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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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