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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的通知》(蒙组联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蒙自市市外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蒙组联发〔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市外公开选调18名教师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蒙自市外公立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2.专业对口,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具有5年(特岗教师8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即2018年9月(特岗教师2015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全日制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考试调动人选。

(1)与原工作单位签有服务期限合同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2)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近五年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现象,或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信息详见《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教师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PDF文件)和《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至邮箱790343813@qq.com,逾期不再受理,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四、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绩评价成绩×20%。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按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1.时间:2024年6月29日8:30-11:30。

2.地点: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3.审查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5)《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6)放宽年龄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6月29日15:00-17:00。

2.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

3.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未满3人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示在考生微信群(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加入)。

(三)面试

1.时间:2024年6月30日。

2.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

3.面试方式为讲课,分值为100分。考生抽签确定课题,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

4.考生须于2024年6月30日上午8:30到蒙自市第三中学报告厅报到集中,8:45未报到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8:45按面试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开始面试。

5.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面试成绩公示在考生微信群。

(四)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业绩评价,分值为100分。根据考生提供的工作业绩、教学成绩、奖惩情况等相关资料,采用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价。综合成绩公示在“蒙自教体”微信公众号。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从考生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廉洁情况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若考察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考生自行到蒙自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调动

通过体检结果确定的拟调入人选名单,经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报市外人员调入联席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要求

因蒙自市教师紧缺,报名者需经任教学校、县市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给予办理调动方可参加选调报名,确保8月底能到岗,否则不予受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学校主要领导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报告情况并回避。

(四)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其它

选调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若有变动将在“蒙自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相关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3856911、0873-3856914。

附件:

1.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岗位信息表

2.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表

3.蒙自市2024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报名登记表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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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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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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