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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资中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资中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调一批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丰富、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一、选调学校及对象

四川省资中县第一中学、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四川省资中县第三中学、资中县苌弘小学、资中县实验小学、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西街小学)、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和鸣小学)、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吴仲良第五小学)等十所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公办学校选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名额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60名,具体选调学校、选调名额、报考条件等详见《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5.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原单位工作满五年服务期; 

6.报考者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不符合政策规定流(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资中县重龙镇广场路88号,咨询电话:0832-5515408、5515154)。

(四)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1.《资中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须经原学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二级学校教师须经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校级干部须出具干部管理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报考城区中学岗位教师须提供原学校出具从事过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

2.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其中,2019-2023各学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签字盖章),2023-2024学年度提供学校出具的拟考核等次的说明。拟流动人员须于2024年8月16日前提供2023-2024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务必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如在线验证报告等均不符合要求)。

提供最新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者,以档案年龄为准。

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温馨提示: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审查合格,其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五)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费50元。笔试前一天下午15:00-18:00,凭缴费收据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者,从取消选调资格起,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调。

(六)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工作业绩加分

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在报名参考时提供相应工作业绩文件及证书,以下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工作业绩加分情况在面试前同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班主任、育人标兵、教学标兵、“四有”最佳教师、美丽乡村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荣誉,可累计计分;同一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名师、特色教师、教坛新秀、拔尖人才等称号的,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计分。同一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近五年(截止本次考试报名首日),获得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等级奖或优秀学科教师奖的:教学质量等级奖按省二等奖及以上、市一等奖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2分,市三等奖、县一等奖1分,县二等奖0.5分,县三等奖0.2分计分;优秀学科教师奖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4.参加工作以来作出特殊贡献的:经组织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并合格完成援彝援藏(支教和脱贫攻坚)任务的,加3分;合格完成“三区”支教任务的,加2分。在工作单位满最低服务年限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借用(含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合格完成城区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当前正在借用(含交流轮岗)的经历,每满一年加0.5分。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每个环节成绩公布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https://www.zizhong.gov.cn/zzx/zkly/zfxxgk_gknrz.shtml),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负责。

城区小学选调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城区中学选调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工作业绩加分 + 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4.笔试地点:资中县第一中学(北校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公示。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即现场无学生讲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1.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考聘岗位选调名额与进入面试人员数比例1:3确定。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县教师考聘岗位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含递补体检人员),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选调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也相同,以年龄(档案专审认定)大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或参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进入考察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考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由原所在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流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流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流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流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准时参加选岗会,对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也相同,以年龄(档案专审认定)大者优先。未准时参加选岗会的,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参考人员选择岗位后主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流动 

(一)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流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已满五年服务期,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流动和聘任手续。

(二)拟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该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流动。

(四)对选调人员发出流动通知后,不服从调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本次流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5952212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5524050 

十二、本公告由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资中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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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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