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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资中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资中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调一批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丰富、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一、选调学校及对象

四川省资中县第一中学、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四川省资中县第三中学、资中县苌弘小学、资中县实验小学、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西街小学)、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和鸣小学)、资中县水南镇中心学校(吴仲良第五小学)等十所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公办学校选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名额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60名,具体选调学校、选调名额、报考条件等详见《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5.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原单位工作满五年服务期; 

6.报考者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不符合政策规定流(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资中县重龙镇广场路88号,咨询电话:0832-5515408、5515154)。

(四)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1.《资中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须经原学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二级学校教师须经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校级干部须出具干部管理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报考城区中学岗位教师须提供原学校出具从事过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

2.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其中,2019-2023各学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签字盖章),2023-2024学年度提供学校出具的拟考核等次的说明。拟流动人员须于2024年8月16日前提供2023-2024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务必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如在线验证报告等均不符合要求)。

提供最新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者,以档案年龄为准。

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温馨提示: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审查合格,其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五)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费50元。笔试前一天下午15:00-18:00,凭缴费收据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者,从取消选调资格起,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调。

(六)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工作业绩加分

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在报名参考时提供相应工作业绩文件及证书,以下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工作业绩加分情况在面试前同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班主任、育人标兵、教学标兵、“四有”最佳教师、美丽乡村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荣誉,可累计计分;同一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名师、特色教师、教坛新秀、拔尖人才等称号的,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计分。同一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近五年(截止本次考试报名首日),获得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等级奖或优秀学科教师奖的:教学质量等级奖按省二等奖及以上、市一等奖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2分,市三等奖、县一等奖1分,县二等奖0.5分,县三等奖0.2分计分;优秀学科教师奖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4.参加工作以来作出特殊贡献的:经组织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并合格完成援彝援藏(支教和脱贫攻坚)任务的,加3分;合格完成“三区”支教任务的,加2分。在工作单位满最低服务年限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借用(含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合格完成城区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当前正在借用(含交流轮岗)的经历,每满一年加0.5分。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每个环节成绩公布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https://www.zizhong.gov.cn/zzx/zkly/zfxxgk_gknrz.shtml),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负责。

城区小学选调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城区中学选调教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工作业绩加分 + 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4.笔试地点:资中县第一中学(北校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录用)公示。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即现场无学生讲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1.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考聘岗位选调名额与进入面试人员数比例1:3确定。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县教师考聘岗位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含递补体检人员),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选调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也相同,以年龄(档案专审认定)大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或参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进入考察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考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由原所在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流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流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流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流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准时参加选岗会,对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含工作业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也相同,以年龄(档案专审认定)大者优先。未准时参加选岗会的,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参考人员选择岗位后主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流动 

(一)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流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已满五年服务期,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流动和聘任手续。

(二)拟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该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流动。

(四)对选调人员发出流动通知后,不服从调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本次流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5952212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5524050 

十二、本公告由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资中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资中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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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真光中学2025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加强荔湾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 8名

高中英语教师 8名

高中化学教师 1名

高中政治教师 1名

高中历史教师 1名

高中地理教师 1名

高中体育教师(足球) 1名

高中数学教师 1名

高中生物教师 1名

招聘岗位情况详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广州市真光中学)(附件2,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2)。

2.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如劳动合同无法清晰显示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期间(含寒暑假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教师(含研训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青少年宫教师岗位及教育发展研究院研训员等岗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7.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位报考者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8.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是师范类专业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是师范类专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9.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10.用国(境)外学位进行报考者,如为2026年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课程成绩单和证明2026年毕业生身份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周四)9:00至2025年12月17日(周三)17:00。

3.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4.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采取系统自动审查方式,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部分紧缺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二)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考试科目显示“免笔试”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2月24日(周三)14:00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2月27-28日(周六、周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场次、考场、座位及其他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需要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含免笔试人员)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笔试当天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材料不齐者、逾期未签到者均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报考教师(含研训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报考财务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报考职员等其他非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分数为60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所有岗位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当通过笔试人数未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复审。报考博士岗位及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考生免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不受岗位1:5的比例限制,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系统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导致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通知为准。

2.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3.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含研训员)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附件5)执行,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6)执行。如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通知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2026年9月1日(含当日)之后,则不再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所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教学岗位安排。

4.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查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若工龄满一年,试用期为半年,若工龄不满一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单位人事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3390;

监督投诉电话:020-8172687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

学校人事室电话:020-81808397 蒋老师 谢老师

1.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 (广州市真光中学)

2.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广州市真光中学)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

4.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7.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要求,经昌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现将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年—2026年师范类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2026年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4年—2026年师范类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2024年—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属于师范类毕业生。

(五)博士研究生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年龄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

注:1.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批准按一本专业修完全部课程并顺利毕业的情形,不含预科)。2.“未就业毕业生”指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中的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4.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5.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15名,其中,昌宁县第一中学4名,昌宁县第二中学6名,昌宁县第三中学2名,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3名,具体岗位详见《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

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招聘公告,在云南大学校园网、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茶乡招聘及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17:30(时间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传至指定邮箱报名。报名时需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打包并按“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后传至工作邮箱:cnjyjrsk@126.com。报考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现场报名: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考应提供以下材料:《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需教育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准备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可到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同时作为量化评分依据,请报名人员认真梳理,报名截止后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指定工作邮箱)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来信、来电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符合具体岗位所设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6)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资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标准量化评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在确定面试人员环节,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在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递补面试人员。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时,主要参考依据如下: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和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外语水平;(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9)科研成果证明。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拟定于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普通高中岗位说课内容选用该学科现行必修教材,初中岗位说课使用现行教材。

3.面试成绩计算:说课由考官现场量化打分,每一项评价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该项评价要素得分,所有评价要素得分之和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每位考生面试结束,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有必要进行加试时,则另抽取说课内容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加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六)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排名从前至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签约对象须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联系人:辉老师,联系电话:0875-7130700),由本人自带《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国家卫健委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按规定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解除《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

(十)公示

经招聘工作组审核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自觉守时守信。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予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电话: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监督电话: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7130892。

九、未见事宜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解释。

附件:1.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8日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于2025年12月赴东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应聘人员可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qdh.gov.cn/)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1、2-2、2-3)。

  参与今次招聘的城区中学包括肇庆鼎湖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高级中学、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实验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初级中学、肇庆鼎湖泰来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初中部)等8所学校;乡镇中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永安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沙浦初级中学等3所学校;城区小学包括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小学部)、肇庆新区华侨城小学、肇庆新区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逸夫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迪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水坑一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乡镇小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沙浦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新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莲塘小学等5所学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12月12日)。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8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于2025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8日17:30期间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报名;  

  (1)https://v.wjx.cn/vm/rXfpA3q.aspx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2)https://v.wjx.cn/vm/O6NydF8.aspx(湖北师范大学考点)

  (3)https://v.wjx.cn/vm/ecs0Lu5.aspx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现场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宣讲时间、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08:30-10:3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室。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10:3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室。

  2.湖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8:30-10:30;

  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30;

  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3.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08:30-10: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室。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室

  4.现场资格

  现场确认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除外),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5年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中下载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个人简历;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业成绩表(提供教务处盖章的历年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分);

  (5)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6)研究生学历报名应聘人员要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7)提供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5),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空白版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下载电子就业协议模板,省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本校就业处提供的空白版《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9)大学在读期间所获得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个人获奖证书及专业考级证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报名及发准考证。现场不收取没有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岗位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12月23-24日,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2)湖北师范大学:12月26-27日,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

  (3)湖南师范大学:12月29-30日,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等室。

  各考点笔试的具体地点、时间以现场准考证公布为准,请留意准考证的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现场张贴公布。

  (3)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因笔试同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时,则同一报考岗位且在规定比例排名内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1)面试以模拟上课和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体育(自带教具)、美术(招聘方提供画纸)、音乐学科(自带乐器)、信息技术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入围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集中签到,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后,依次进行考核。

  4.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4个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60%;

  (2)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为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面谈与签约

  (一)确定入围面谈人员。考试结束后,各学科岗位在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谈应聘人员,若无收到通知的,视为不入围面谈;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面谈。招聘工作小组约谈入围应聘人员,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签约。符合聘用条件并同意面谈所约定的应聘人员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入围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人选。

  说明:以上招聘程序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若有调整,以现场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鼎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鼎湖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

  岗位要求(附件1),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鼎湖区教育局按拟聘用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拟聘用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三)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20226,欢迎应聘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来电咨询。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8日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人数及对象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人员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长春、西安设置招聘点。重庆站未招满的岗位则研究纳入长春站和西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

如需在长春站和西安站开展招聘,相关站点剩余岗位情况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发布,其相应站点报名时间、考试考核等招聘信息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考重庆市内专场岗位考生应在2025年12月10日9:00—12月16日12: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选择首页“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重庆站)”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获奖证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协议以PDF文件上传)等报考资格佐证材料。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三)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12月16日17: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六)开考情况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2025年12月17日前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打印准考证

1.需笔试岗位考生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无需笔试岗位考生

按通知要求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规则。

(1)应笔试的考生,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审核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单位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单位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永川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数。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即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1.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试地点进行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同招聘站点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有关事宜,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区外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的相关招聘站点剩余岗位、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地点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永川区教委:023-49872524;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

(四)本公告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永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2025年、2026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市潼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按附件3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并按顺序逐一上传,如“1.报名信息表;2……..”)。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00—12月16日9: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二)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生网上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12月16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于2025年12月17日前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打印准考证

1.需笔试岗位考生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无需笔试岗位考生

按通知要求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项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9:00-10:30,笔试地点暂定为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笔试的岗位,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审核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下同);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并于1日内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21日8:30-9:30

资格复审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具体地点由区教委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上载明的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各学期成绩单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原则上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数。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即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1.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或直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或直接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或直接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服务期满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区外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布的考试、拟聘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核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潼南区人力社保局:023-44590786;潼南区教育委员会:023-44576128。

(四)本公告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潼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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