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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9月15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注: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第四部分第(二)款4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2020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3.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等,下同)的外省户籍人员。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也可按有关要求报名。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须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8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9日17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24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9日——15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1月8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严禁使用美颜等修图工具处理照片);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如照片过大,可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第三步,填报及注意事项。

  1.省内三所高校单独设置考区: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

  省内三所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报考,且不得跨校报考。三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其他考区。

  2.西宁市设置西宁市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

  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仅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职业技术大学、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在校生报考。

  3.海东市设置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海东市民和县考区、海东市循化县考区。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报考。

  4.海西州设置海西州考区、格尔木市考区。

  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西州考区报考。

  5.省内其他市州设置情况如下:海南州考区、海北州考区、黄南州考区、果洛州考区、玉树州考区。

  6.青海省户籍的其他社会考生可根据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报名(不限于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社会考生应选择居住证办理地的考区报考,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写身份证号即可)。网上审核通过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重点强调: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科目、考区,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报考科目及考区等信息。特别是选择省内高校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的考生必须为相关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学校属于特殊场所,相关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其他社会人员选择该类考区将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因个人选错考区,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无法退还考试费用。

  特别提示: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根据考试前相关情况统筹安排考点,报名时选择考区并不代表考试地点,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审核时须对接公安部户籍数据库进行个人信息核验(核验项目:身份证号、姓名、照片),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仔细核对。考试机构不负责对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认定要求以及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审核。个人信息录入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在审核日期截止前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应在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咨询所选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问题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

  1.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由各高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

  2.西宁市设置的各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海东市设置的各区(县)考区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原海东市招考办)统筹管理。

  4.其他考区的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机构不负责审核考生姓名书写是否准确,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示例:悦–悅,财–財,看–侃,措–错,玛–马,侯–候等),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考生报名后,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尚未进行审核的可自行修改。一经缴费,报名及科目等信息无法修改。为避免姓名等关键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认定,特别提醒考生应注意在报名注册、提交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缴费等各环节中多次核对本人信息。禁止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四)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以免影响考试相关重要信息的接收。         

  考生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附件:

  1.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7月1日

附件1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投诉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4123123

  考区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报名期间周末正常接听)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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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固镇县2024年县城学校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缓解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促进全县教师交流发展,素质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从县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聘教师137人到县城任教,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

二、选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二)面向我县2021年9月1日以前招考或分配的教师(含“三支一扶”教师)进行选聘,我县2016—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不得参加选聘。

(三)县城初中选聘对象:年龄45周岁(1978年7月7日(含)后出生,下同)以下、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农村中学在编的教师;年龄40周岁(1983年7月7日(含)后出生)以下、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本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农村小学在编的教师。

(四)县城小学选聘对象: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农村小学在编的教师。

(五)县城幼儿园选聘对象: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农村幼儿园在编的教师。

三、选聘名额

共选聘137名(其中初中40人、小学80人、幼儿园17人)。具体选聘职位见《固镇县2024年县城学校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固镇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固镇县投资大厦12楼)。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报到具体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2)《固镇县2024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打印1份纸质版并手写签名。

(3)《承诺书》(见附件3)打印纸质版1份,手写签名。

(4)《固镇县2024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名时用U盘拷贝电子表,不需要打印纸质版。

以上所有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交验,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教育局工作人员根据选聘对象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专业测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报考比例,报考比例低于1:1.5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并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选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7月15日改报其他岗位。

(三)专业测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参加专业测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专业测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课堂教学能力(无生上课)。专业测试时以提供的教材为准,不允许自带教材和其他材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参加选聘人员持续关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

)考察和公示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选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入围的最后一名与后一名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

由教育局和学校对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鉴定。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办理调动手续

在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选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根据选聘学校实际岗位情况进行聘用,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则实行低聘。不愿转移工资关系的拟聘用人员取消选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聘,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组织。成立2024年固镇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人社、编办、教育、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二)经费保障。设置公开选聘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选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选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选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四)选聘各环节都将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的“通知公告”栏(http://www.guzhen.gov.cn)发布,参加选聘人员需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固镇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552-6057287

县教育局:0552-6018719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2-6012323

附件:

附件1:《固镇县2024年县城学校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固镇县2024年县城学校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固镇县2024年县城学校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固镇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日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育新第二小学秋季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雨花区育新第二小学位于雨花区黎托街道阳青东路,毗邻浏阳河风光带,立足“生命成长,欣欣向上”的办学理念,志在培养“胸怀天下,聪慧高尚的中华少年”,建校三年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足球学校”、“教育部“央馆人工智能课程”模范规划试点校”、“长沙市文明校园”、“长沙市平安校园”、“长沙市双拥创建示范点”、“雨花区教育局首批智慧校园示范校”、“雨花区劳动教育科研基地校”,“雨花区教学常规管理先进单位”。2022年、2023年学校连续两年荣获雨花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一等单位。

学校给学生提供了优渥的学习、生活条件,也给老师提供了成长、发展的沃土。近年来,学校老师参加省、市、区级各项教学竞赛成绩斐然。面向新进教师特设的“育曦学院”帮助每一位新进教师快速完成新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学校工作;“育曦青年学社”陪伴每一位年轻教师奋斗青春,收获成长!

育新二小是所美丽的学校,热爱这所学校,始于颜值,终于灵魂,我们育新二小的全体师生将携手并进,共同建设一所有特色、高品质的现代化学校!

二、招聘计划

小学语文、英语、美术、体育教师若干名。

三、基本条件

1.学历和学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2.教师资格证:

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

小学语文岗位普通话证书为二甲及以上证书。

4.年龄:

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89年6月7日以后出生)

5.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6日。

简历需制作为单个word或PDF文件,以附件形式提交,附件命名格式为“在职(或应届)+应聘学科+姓名”(如“在职+本科+语文+张三”,或“应届+研究生+语文+李四”),简历中请附上个人基本信息,发送至邮箱yhqyxex@163.com

2.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投送简历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来校参加面试。

3.面试:

学科素养测试(30分)+8分钟片段课试讲(50分) +现场交流(20分)。

学科素养:以试讲所报岗位知识为主,主要考核相关选题知识的理解、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

现场交流:以考核综合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

面试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最后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学科素养×30%+面试×50%+面谈×20%

4.体检:

综合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岗位计划等额人数参加体检。请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体检合格者,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从业查询,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聘用。

6.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雨花区教育局要求和指标数,择优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从2024年9月开始聘用,并约定开学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五、工作待遇

1. 聘用教师待遇遵照雨花区合同制教师统一标准执行。

2. 学校为外地单身教师提供住宿。

六、联系方式

杨老师:073185594608

七、监督电话

199********

八、学校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阳青东路

长沙市雨花区育新第二小学

2024年7月2日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满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11家事业单位,提供69个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20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2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等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设定,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1.教师资格条件: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符合岗位要求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4年7月份,即到2024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88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1日14:30截止。 

3.报名材料: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并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彩色电子图片: 

(1)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 

(4)学位证。 

(5)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等)。 

(6)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4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8)报考优秀退役军人岗位的,除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须上传入伍和退伍的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6)报考人员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1日16:30截止。 

1.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6:30。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报名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络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的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相关岗位。二是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以便预留充足资格审查时间,不要在临近截止期限时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资格审查时间过短等原因无法报名。 

4.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关于缴费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环节考生均无需缴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至2024年7月20日9:00截止。 

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88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 

上午08:00—9: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4年7月26日10:00,可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88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报考考生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 

①审核时间:2024年7月16日9:30至11:0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1603室),联系电话:0431-84849616。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2024年7月18日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招聘岗位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7.其他事项: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为准。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时间、地点等。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执业(职业)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单位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成绩权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2)计分方法。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满分300分)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确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所占权重+面试成绩×所占权重。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再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电话:0431-84612890)。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远学校:0431-86236056;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浦学校:0431-82275128;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经开)初中部:0431-89337755;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经开)小学部:0431-88453398;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0431-8060371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小学校:0431-8190248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0431-8180713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0431-89276778;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0431-8939353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中山小学:0431-8227512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力行学校:0431-84876566;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学校:0431-8817881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纪检监督电话:0431-8461289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31-84849616。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4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2024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x
附件2.2024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一中教师招聘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一中位于中国铝都——西彭镇,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浓厚文化底蕴的公办初中,校园环境优美,育人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临聘(非编)教师。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初中语文:1人;

     初中英语:3人;

     初中物理:1人;

     初中化学:1人;

     初中政治: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4.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

    三、招聘说明:

    1.岗位性质:该招聘为学校自主招聘,所招岗位为非事业单位编制教师。

    2.薪酬待遇:工资优厚,享受五险,工会福利。

    3.专业发展: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育培训、评优机会。

    4.提供住宿和工作日三餐。

    四、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印证材料整理成pdf文件,以“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相应邮箱。

   2.材料要求:简历在前,印证材料在后,印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个人教育教学获奖证书或奖状。      

    3.投递邮箱:32488299@qq.com  咨询电话:13110227090(李老师)  

    4.面试通知:请您保持通讯畅通,学校近期电话联系初审合格者到校面试。

     5.招聘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

河北邯郸邱县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18名。

  一、单位概况 

  邱县第一中学为邱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选聘高中教师118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59人、定向招聘岗位招聘3人。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邱县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附表1)。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7月11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7月1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不限户籍。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学校范围详见附件2) 

  以上院校均不含独立学院。 

  10.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计算机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信息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外设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且为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符合“高校毕业生”第(3)条且为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符合选聘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符合选聘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12.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4年7月2日—7月10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8:30至17:30 

  3.报名网址: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报名通知》(2024年7月11日8:30前发布)。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5.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本县县城,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打印的时间、测评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测评准考证》。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超过30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依据各岗位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加试成绩前30名进入测评,末位加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加试成绩只用于筛选进入测评人员,不计入考生测评成绩。  

  5.测评命题。各岗位试讲内容确定后,于测评前3天在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 

  6.测评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测评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每组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测评成绩。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和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书,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书和1个本科毕业证书,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书和2个本科毕业证书,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加试。 

  (四)资格复审 

  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1.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的《报名情况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及干部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邱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选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咨询电话:0310-83681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2254(县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

   1.邱县2024年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 

   2.邱县教师选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 

  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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