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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四)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禁止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5日8∶00至8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4年7月5日8∶00至9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5日8∶00至10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与考试

  2024年9月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点由各考区根据报考情况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考试。考试时,将采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等智能设备进行考生入场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六、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成绩发布

  2024年11月8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发生。

  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附件: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1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认定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029-85310496

029-87274558

西北大学

029-88373436

029-87274558

陕西科技大学

029-86132531

029-87274558

西安外国语大学

029-85319304

029-8727455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029-81530059

029-87274558

西安文理学院

029-87288453

029-87274558

西安欧亚学院

029-88298792

029-87274558

西安翻译学院

029-85898902

029-87274558

西安工商学院

029-63609546

029-87274558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029-68084629

029-87274558

西安市

029-87805950

029-87274558

铜川市

0919-3192302

0919-3192323

宝鸡市

0917-2790616

0917-2790772

咸阳市

029-33283313

029-33328065

渭南市

0913-2021201

0913-2053183

榆林市

0912-3530372

0912-3529395

延安市

0911-2118285

0911-7090802

汉中市

0916-2255449

0916-2626674

安康市

0915-3211736

0915-3216119

商洛市

0914-2392890

0914-2317722

杨凌区

029-87033912

029-87030606

为方便考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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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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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苍南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7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57名。其中:普高(职高)学校教师岗位22名,普通初中、小学学校岗位12名,特殊教育学校岗位21名(儿童康复3名,高中学科1名,初中学科9名,小学学科8名,其中1名高中教师到普高任教,11名初中、小学学科教师安排到农村普通学校任教),幼儿园教师岗位2名,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501”)及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岗位代码“408”)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生源地是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501”)及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岗位的,不限户籍。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8日24时。

4.人员身份要求: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是指在苍南县公、民办幼儿园工作连续满1年的现任在职幼儿园教师,身份以《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认定为准,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岗位代码“408”)的,身份以《苍南县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附件4)认定为准。

5.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具备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科学岗位,具备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社会岗位,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且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报名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进入招考程序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延期至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

8.专业要求:以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注明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须相关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专业不限。专业资格审查详见《苍南县2024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7月11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s://cnjszp.cncn.gov.cn/(苍南县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5)报考学科岗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须提供相关学位证书;

(6)报考语文岗位(岗位代码“101、301、401”)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苍南县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附件4);

(9)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记录等生源地佐证材料。

(10)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7月12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7月12日17时-7月14日17时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4.计划核减(取消)、调剂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职高专业类学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剂至未核减(取消)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取消)、调剂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9:00-11:00到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电话0577-64758278)进行现场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5.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18日9时-7月20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4年7月20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构成:学科专业知识(占70%)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除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2)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还需与现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养老保险清单证明;

(3)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

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规则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3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通知:试课对象须及时关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最后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说明:试课时间安排、试课规程以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择岗

择岗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参加分学科岗位进行现场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八)公示、聘用

1.择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的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

4.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别体检项目的,先确定为考察对象,统一参加择岗,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发布。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8日(本公告已特别注明除外)。

3.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当年幼儿园年审为不合格,3年内(截至2027年12月31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3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113。

附件:1.苍南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2024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4.苍南县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青海省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面向社会考生开展2024年第二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本测试站将于2024年7月2日开放报名任务,任务名额预计960人,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请悉知!各位考生也请按时参加所报名批次考试,遵守考试秩序!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7-02
2024-07-05
960人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广东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66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公开招聘66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斗门区简介

  斗门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因“戽斗之斗、海门之门”而得名,是珠海市3个行政区之一,位于珠海西部,东、北连中山,西、北接江门,毗邻港澳。全区面积674.8平方千米。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有10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约61.71万人。是著名侨乡,有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18.8万人。

  斗门区重点围绕富山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斗门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四大园区,培育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3+1”主导产业。优化“一河两岸多组团”协同联动的城市发展空间格局,推动主城区东进西拓,加快打造珠海西部中心城区先导区。积极打造西部交通枢纽,逐步构建起一铁(广珠铁路)、一纵(省道S272)、两横(国道G228、珠峰大道)、四高速(西部沿海高速、高栏港高速、机场高速、江珠高速)的干线路网新格局。发挥全市乡村振兴主战场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打造乡村振兴全国示范区。斗门区连续两年入选中国百强区,先后获评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名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中国曲艺之乡、中国禾虫之乡、中国黄沙蚬之乡,荣获中国全面小康百佳示范县市、中国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奖称号、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入选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全省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含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学科岗位、人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66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参考目录》执行)。

  (1)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但专业须符合岗位要求。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已列入《岗位表》的,可以报考;

  (2)所学专业虽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没有列入《岗位表》的,不得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24年珠海市斗门区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但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并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复审通过的,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未参加笔试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http://doumen.pzhl.net/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如实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导出并打印《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66名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的前三个工作日,每天 17:00,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2.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8日9:00起至2024年7月12日17:00时止(共5天),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具体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

  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并上传《限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

  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

  ⑧需提供的其他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涉及本次招聘各环节的考务安排均提前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umen.gov.cn)、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并及时查询。

  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待定。

  2.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

  4.现场资格审核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具体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安排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测试结果不记入考试成绩,但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初定为面试结束后第二天,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考察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签约

  签约时间为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考生需提前做好签约准备。不愿意现场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斗门区、辞职、离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视为违约处理,单位可以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且不作任何补偿。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拟聘人员统一聘用至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未按规定时间体检、提交相关材料或报到的;

  6.2024年10月31日前未完成聘用等相关手续的;

  7.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如因上述所列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补录。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782118(斗门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监督电话:0756-2782109(斗门区教育局)、0756-2782471(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66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限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福建省泉州市黎明职业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8月份测试计划

《2024年第八期泉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与测试工作的通告》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黎明职业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公告。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泉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8-05

2024-08-05

1845人

泉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广东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2024年暑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35周岁(即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7日期间出生);

(七)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八)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四、招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招聘人数总共160名,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暑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2日16:00登录“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暑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czcajszp2024/)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前三个工作日(7月8日、9日、10日,每天17:00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7月13日10:00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13日9:00至7月14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获得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潮安区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核地点和时间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oan.gov.cn/)公布。

3.组织资格审核。面试前,潮安区教育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4.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面试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潮安区教育局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2.面试人员预分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4.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由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会同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注意事项在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潮安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聘用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用者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学年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0768-5811582

监督电话: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8-5821980 

附件:

1.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暑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招聘单位简介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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