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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瑞安市2024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办教师14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市瑞安市2024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办教师14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努力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五)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或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4年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

(四)符合小学全科、紧缺岗位、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所在地为温州市的高校毕业生。

以上报考对象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及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招聘具体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等详见《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由瑞安市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不再另行笔试,直接采用此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501)笔试成绩,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有关管理规定,按照《瑞安市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瑞编〔2021〕13号)执行。

(二)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其它要求详见《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7月6日。

(五)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6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六)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七)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取得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八)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如果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在高中语文教师(代码101)、高中数学教师(代码102)、高中英语教师(代码103)、小学语文教师(代码203)、小学数学教师(代码204)、小学音乐教师(代码206)、小学体育教师(代码207)、小学美术教师(代码209)、初中语文教师(代码210)、初中数学教师(代码212)、初中英语教师(代码213)、初中科学教师(代码214)、初中心理健康教师(代码217)等岗位中,“瑞安市文化创意实践学校”招聘的为统筹岗位,聘用人员入编后须在城区学校跟岗锻炼3年,后由瑞安市教育局择期统筹分配至非城区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学校。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7日9时—2024年7月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7日9时—2024年7月10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2024年7月1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入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

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4年7月15日9:00-15: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万松东路2111号新湖商务大厦)组织人事科1204室。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70%和3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5:3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具体笔试考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2024年7月20日上午9:30,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资格复审初定于笔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事项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另行公告。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为满足开考比例且名称相同的招聘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如没有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则为同一招聘类别区域中满足开考比例的所有招聘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及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须一并提供)。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退役军人身份佐证材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取学历高者,否则另行加试。

体检初定于面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事项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另行公告。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的,将影响考生个人征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否则抽签决定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统筹岗位含跟岗锻炼年限)。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7月5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莘塍街道万松东路2111号新湖商务大厦)组织人事科1204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及时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明确增加的于报名开始前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检0577-65890963,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信息。

浙江温州市瑞安市2024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办教师142人公告附件1: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浙江温州市瑞安市2024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办教师142人公告附件2: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浙江温州市瑞安市2024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办教师142人公告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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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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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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