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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2024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市2024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19人公告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为顺利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优秀在职教师,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

2.正高级职称教师。

3.省级优秀教师、师德楷模、春蚕奖、教坛新秀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青年教师基本技能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下同)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者省政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地市级一等奖获得者(省二、三等奖)。

5.副高级职称教师。

6.区(县)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区(县)级一等奖获得者(地市级二、三等奖)。

7.区(县)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获奖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户籍不限。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9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1-2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4.应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具有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工作经历是指2024年7月9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7.山区26县、海岛县定向评审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在本次报考范围。为保持区域内教师队伍的稳定,衢州市域内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报考范围内。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师德师风,被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公布核减岗位、考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qz.gov.cn)、“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衢州教育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可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

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需填报材料:

(1)填写《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资格审核所需的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汇总成一个PDF,以“姓名+公招优秀教师+报考岗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填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提供材料不完整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核

2024年7月中旬前。

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实施。

(四)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但报名人员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考试。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五)笔试

报考人员符合招聘范围1-6要求的不笔试。符合招聘范围7要求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开展笔试,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纳入总成绩。如有笔试,相关要求及事项以后续补充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一般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80分。公共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班主任工作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的,视作放弃。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后7天内公布。

(六)资格复审

1.不开展笔试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不设资格审查比例。

2.有笔试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5比例(岗位计划数2个的按照1:4,3个及以上的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一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教从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共同实施。

(七)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以无生课堂教学+半结构化的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3.面试地点及形式:待定。

4.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八)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考核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师〔2022〕28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聘用手续办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学校审核意见为准。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的均可报考,研究生专业以大类为准。个别难以明确的,由市教育局商招聘学校予以确认。所列奖次和荣誉,名称不一致的或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予以组织确认。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按照附表1电话进行联系。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教育局局及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电话:0570-3081591),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

1.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2.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衢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咨询电话及邮箱

其他要求

1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5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081591或0570-3081830

 

qzjszp2022@163.com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语文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2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6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数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3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英语教师

3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英语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4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小学科学教师

1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小学科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5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2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初中语文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6

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初中社政教师

2

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初中社政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合计

19

         

附件2

2024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优秀教师报名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政治面貌

 

职   称

 

全日制毕业院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毕业院校及专业

 

是否在编教师

 

教龄

 

持有何种教师资格证

 

现任教学科及年限

 

最高荣誉

 

特长

 

身高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报考学校

 

报考岗位

 

工作以来获得奖项及荣誉

 

工作学习简历

(从高中起填写,时间不间断)

 

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配偶、子女、父母)

称谓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自行承担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等后果;本人承诺愿意高职低聘。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

单位

初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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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市保德县2024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0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教育系统幼儿园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待遇

  本次拟为保德县教育科技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全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同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执行,有关社保待遇按现行社保政策执行。招聘的具体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德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户籍要求:公告发布日之前为保德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保德县户籍的;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一方为保德县户籍的,另一方视为保德县户籍。

  2.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3.学历、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保德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5、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现为本县合同制幼儿教师的;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违反《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中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e.gov.cn)、“保民德鑫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保民德鑫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后点击下方“考试报名-幼儿教师招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xfrss.ikaowu.com)实名注册登录,

  填写《保德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报名系统中完成)并提交相关资料,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00—2024年7月8日18:00。

  2.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2024年7月9日18:00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xfrss.ikaowu.com)完成缴费,每岗每生100元。

  缴费方式:电脑端登录,微信扫码支付(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费)。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报名流程如有变化,以保德县保民德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为准。报名咨询电话:18536989887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办公室组织实施。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资格初审人员的招聘政策培训。负责初审人员要熟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熟练掌握资格初审方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一视同仁。报名期间办公室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报名咨询电话畅通,及时解答报名人员的咨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料补充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6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4年7月9日18:00登录本次招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sxfrss.ikaowu.com)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基础理论(30分)、学前教育知识(4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专业知识测评。将采取百分制,其中讲课占60%,才艺展示占40%,面试用时15分钟内完成(讲课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不达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开考比例

  笔试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核减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入围参加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达1:3的以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达1:3的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档案、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报招聘领导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名额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1.体检:入围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保德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不符合选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350—8780986    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

  18536989887   保德县保民德鑫人力资源公司

  监督电话:

  18636042183    保德县纪委监委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保德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         

  保德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合同制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24年7月1日

  附件:
  1、附件:保德县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xls

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2024—2025学年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35号)有关要求,现将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募2024—2025学年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2024—2025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二、支教地点

受援学校为防城港市上思县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及该乡镇下属乡村学校)。

三、招募人数

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2024—2025学年防城港市上思县计划招募6名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我区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支教。

(二)身体健康,退休未满5年,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欢迎已退休的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名校长和“八桂名师”等人员参与报名。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所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支教形式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支教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

六、补助标准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

七、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7月31日(现场报名不含节假日)。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可到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招聘岗位信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支教的学校及岗位,下载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ren2077805@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770-2077805。还可以到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咨询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9日。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优秀退休教师志愿者报名时应上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5)退休批复材料(复印件1份)

2.优秀退休教师志愿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19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和考核。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需参加体检。

(四)公示公布(8月20日—8月26日)。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签订协议(8月31日前)。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或不影响招募的,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附件3),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

(六)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学校任教。

八、保障政策

(一)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二)支教志愿者在1年服务期满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下一年度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志愿服务协议书。

(三)服务期间,支教志愿者不转户口。

(四)各受援学校要切实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条件,方便其工作和生活。

附件:1.上思县2024—2025学年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

3.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

上思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甘肃省陇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4年第三季度测试计划

陇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4年第三季度计划测试300人,7月20日测试,7月1-12日报名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陇南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4-07-01
2024-07-12
300人

陇南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24-2025学年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120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35号)精神,2024-2025学年我县继续组织开展银龄讲学计划暨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为了做好优秀退休教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2024-2025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二、支教地点

支教学校为兴业县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所

在地的石南镇及石南镇下属乡村学校)。

三、招募人数

2024-2025学年我县计划招募120名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申请广西优秀退休教师支教的志愿者年龄,男:60—65岁(含)、女:55—60岁(含),且退休时间不满5年,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二)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自愿到乡村支教,身体条件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支教志愿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广西优秀退休教师支教范围。

(四)报名者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同时符合我县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支教形式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志愿者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或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支教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退休教师志愿者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六、补助标准

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志愿者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根据桂政办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经费来源为中央下达广西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的“银龄讲学计划”经费及2023年广西支教走教专项经费。

七、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和领导,由兴业县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的优秀退休教师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支教的岗位,下载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退休批文原件与复印件)。

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兴业县教育局2幢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在优先考虑上年度支教期满考核优秀并满足招募条件继续留任的退休支教教师,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三)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和体检。按照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面试时间计划在7月20日,具体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四)公示公布。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六)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县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学校任教。

八、其他事项

(一)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认真履行义务、工作中沾轻怕重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经核实,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二)支教志愿者在1年服务期满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下一年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志愿服务协议书。

(三)服务期间,支教志愿者不转户口。

咨询电话:3765100、3776780(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4-2025学年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兴业县)

2.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

兴业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浙江温州市苍南县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7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57名。其中:普高(职高)学校教师岗位22名,普通初中、小学学校岗位12名,特殊教育学校岗位21名(儿童康复3名,高中学科1名,初中学科9名,小学学科8名,其中1名高中教师到普高任教,11名初中、小学学科教师安排到农村普通学校任教),幼儿园教师岗位2名,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501”)及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岗位代码“408”)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生源地是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501”)及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岗位的,不限户籍。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8日24时。

4.人员身份要求: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是指在苍南县公、民办幼儿园工作连续满1年的现任在职幼儿园教师,身份以《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认定为准,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岗位代码“408”)的,身份以《苍南县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附件4)认定为准。

5.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具备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科学岗位,具备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社会岗位,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且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报名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进入招考程序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延期至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

8.专业要求:以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注明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须相关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专业不限。专业资格审查详见《苍南县2024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7月11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s://cnjszp.cncn.gov.cn/(苍南县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5)报考学科岗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须提供相关学位证书;

(6)报考语文岗位(岗位代码“101、301、401”)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苍南县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附件4);

(9)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记录等生源地佐证材料。

(10)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7月12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7月12日17时-7月14日17时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4.计划核减(取消)、调剂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职高专业类学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剂至未核减(取消)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取消)、调剂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9:00-11:00到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电话0577-64758278)进行现场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5.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18日9时-7月20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4年7月20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构成:学科专业知识(占70%)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除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2)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还需与现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养老保险清单证明;

(3)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

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规则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3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通知:试课对象须及时关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最后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说明:试课时间安排、试课规程以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择岗

择岗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参加分学科岗位进行现场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八)公示、聘用

1.择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的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

4.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别体检项目的,先确定为考察对象,统一参加择岗,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发布。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8日(本公告已特别注明除外)。

3.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当年幼儿园年审为不合格,3年内(截至2027年12月31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3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113。

附件:1.苍南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2024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4.苍南县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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