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家燕归巢,人才回引”教育体育系统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家燕归巢,人才回引”教育体育系统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贯彻“家燕归巢,人才回引”计划,畅通在外优秀人才回江川干事创业渠道,吸引有志于江川教育发展人才回流,助推江川教育强效提质。经研究,2024年玉溪市江川区决定从区外公开选调教师4名,其中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江川区外在职在编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国家级、省级、(州)市级教学名师可以放宽至50周岁(197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

5.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且现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可视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其它原因尚未转正的、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参加公开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请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至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⒉报名地点:

教师报名点设在江川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江川区星云街道浪广路35号4幢505室)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附件2:《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国家级、省级、州市级教学名师证书;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证书;近五年内县区级及以上讲课赛获奖证书;近五年内县区级及以上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先进(优秀)教师、班主任证书;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组长)、教研(备课)组长工作或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年限证明(学校中层领导以教育体育局聘任文件为准,班主任工作情况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证书类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证明材料类提交原件。

夫妻有一方为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教职工的,其配偶按照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参加业绩量化评分,按10%(部分评分)记入报名参加选调人员的业绩量化成绩。

上述材料需在报名阶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区教育体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请报名人员事前慎重考虑。报名人员凡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考察方式选调

资格审查后,有国家级、省级、州市级教学名师和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采取考察调入的方式。考察方式选调采取考察组实地走访了解、谈话等方式择优选调。

(四)综合考核方式选调

考察方式选调剩余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分岗位采用综合考核方式择优选调。综合考核方式选调采取业绩量化评分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业绩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以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综合成绩=业绩量化评分×30%+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70% 。业绩量化评分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按业绩量化评分成绩排序;再次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体检费由本人承担。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若拟进入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若有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取消拟选调对象资格,该岗位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测试资格或选调、聘用资格。

(四)专业技能测试后在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作出说明。

(五)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的人员,需同意放弃原单位岗位待遇,服从工作安排。

(八)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九)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从区外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答复。

监督电话:0877-8019067

报名咨询电话:0877-8011829

 

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附件2:《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3:《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