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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谷城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襄阳谷城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公告

根据《谷城县教师调动管理办法(试行)》(谷办发〔2017〕6号)、《谷城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谷办发电〔2020〕21号)、《谷城县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实施办法(试行)》(谷编发〔2022〕34号)等精神,为适应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经县委编委审核批准,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城区中小学教师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一)初中:城关镇第二初级中学、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等2所学校共选聘10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1人、生物1人。

(二)小学:县第一实验小学(含朱家洲校区)、县粉阳路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城关镇城内小学、城关镇城南小学、城关镇中华路小学、城关镇过山中心小学、城关镇北辰小学、城关镇三岔路中心小学等9所学校共选聘85人,其中语文34人、数学32人、英语10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1人。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县直和城关镇以外的其他乡镇辖区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熟悉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并能正确贯彻执行。

(三)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师德师风上能够起表率作用,具有履行选聘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

(四)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入职教师第一年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合格)。

(五)必须达到聘用合同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6月30日)。

(六)具备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1.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七)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并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八)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3.取得“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任教未满3年,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任教未满5年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所报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上学科一致(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者自行选择报考学科);根据编制管理有关要求,所报学段必须与本人现编制关系所在学段一致。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8-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为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请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教师范围

7月8 日上午

石花镇教师

7月8 日下午

冷集镇、五山镇教师

7月9 日上午

紫金镇、赵湾乡、盛康镇教师

7月9 日下午

南河镇、庙滩镇、茨河镇教师

3.报名地点: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教育局门口一楼),联系电话:0710-7338520。

4.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⑴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⑵学历证书;⑶教师资格证; 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⑸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⑹《谷城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开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的全过程。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笔试

1.开考比例。为确保竞争择优,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大于1:1的比例开考,对选聘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1: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笔试内容。以教育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运用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前,县教育局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县教育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公告。

(四)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报岗位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或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选聘资格后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选岗

选岗时,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笔试成绩相同的,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学历和教龄均相同的,取得最高学历早者优先)。因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选聘资格或在选岗中本人主动放弃后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对拟选聘人员在谷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选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将拟选聘人员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备案。选聘人员确定后,到岗时间另行通知。到岗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编制关系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教育局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编制、调动和聘用手续。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附件:谷城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报名表

 

 

谷城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谷城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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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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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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