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省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27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27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41号)等文件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户籍、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以计划表为准(附件1-3)。

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允许报考。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说明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等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临夏州2024年“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公示的拟录取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教育类岗位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小学全科岗位报考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可以报考小学全科岗位。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全科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四)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专项招聘岗位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临夏州“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在岗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州安置政策的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基层涉农岗位、基层社保、基层旅游、乡镇文化站、组织部门选聘的村党组织专职书记项目工作人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项目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二)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为连续在临夏州内社区工作满5年、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

社区工作者指: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包含公益性岗位和政府临聘人员)。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已在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并加注县级组织部门审核意见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4年7月9日8∶00-7月13日18∶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入报名系统入口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人员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考人员本人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如果报考人员存在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情形,还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毕业院校开具的情况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情况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务必正位上传,确保清晰可辨,不清晰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订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影响资格审核及体检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综合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人社局牵头,由州直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卫生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卫健委牵头,由临夏市卫健局进行审核;教育类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由州教育局牵头,由东乡县、广河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本人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9日8∶00-7月14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缴纳考试费用并及时确认缴费结果。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50元。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查询报考人数。报考人员可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查阅各岗位报名情况,最后一天报名情况不公布。

7.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考生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考生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提供《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州人社局(临夏市红园体育广场人力资源大厦)11楼110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

 2024年7月24日8∶00-7月27日9∶30由报考人员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按照提示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4年7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音乐学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音乐学基础知识;其他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教育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4.笔试携带证件。笔试实行“裸考”。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日内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面试

基层服务项目专项招聘岗位只参加笔试,无面试环节。其他面向社会招聘的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及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均有面试环节。面试实施方案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24年8月17日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有面试环节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面试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招聘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余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综合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应用水平;卫生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水平;教育类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教育教学水平。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最终成绩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其余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以及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确定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最终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各岗位末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无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及考察时间及地点。为适当简化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考生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及考察内容。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组织考察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严格审核认定考生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除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的人员外,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八)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九)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各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服务年限),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综合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人社局负责解释,卫生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卫健委负责解释,教育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全程中请勿更换本人手机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过程中,在网上报名阶段因无人报考产生岗位空缺时,经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采取合并、撤销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临夏州卫健委   0930-6214366

临夏州文广旅局   0930-6226191

临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0930-6218290

临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0930-6228019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0930-6320090

临夏市人社局   0930-6320114

临夏市卫健局   0930-6312882

永靖县人社局   0930-8838105

康乐县人社局   0930-4421344

和政县人社局   0930-5521091

广河县教育局   0930-5621678

东乡县人社局   0930-7121755

东乡县教育局   0930-6923001

积石山县人社局   0930-77217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临夏州2024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临夏州2024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临夏州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专业目录.rar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6.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