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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和岗位

引进名额19个,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翠屏区<不含三江新区>教体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且不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不得报考);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4.报考者应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学科任教经历,高(职)中教师报考中学岗位,初中、小学教师报考对应学段岗位;

5.普通话要求:小学学段及中学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6.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

(二)报考城区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委(市委办)、市政府(市政府办)或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教育类荣誉称号或获得市委(市委办)、市政府(市政府办)或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以及市级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中小学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

2.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或相当荣誉称号(含培养人选);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优质课展评、“教学大比武”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基本功大赛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学科需与所报岗位一致;

4.获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市级高中教学质量一等奖;

5.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6.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与学位证;

7.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

(三)报考乡镇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县区委(县区委办)、县区政府(县区政府办)或县区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教育类荣誉称号或获得县区委(县区委办)、县区政府(县区政府办)或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中小学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或相当荣誉称号(含培养人选);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优质课展评、“教学大比武”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基本功大赛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学科需与所报岗位一致;

4.获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市级高中教学质量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5.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6.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与学位证。

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所有年限均指周年。如“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2024年8月31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5日至16日9:00-12:00,14:00-17:00;宜宾市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1楼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1119会议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25号)。

2.资格审查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近三年任教学科学段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学年)考核结论证明材料、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或对应的获奖文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发证(发文)机关或所在单位公章。

(2)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

(3)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需经所在编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实,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所报考岗位以现场报名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考核总分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领取考核通知单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宜宾市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1楼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1119会议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25号)领取,并缴纳面试费80元。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考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等考试安排以及注意事项详见本人考核通知单。

(三)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6.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综合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综合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2.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www.ybrsk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核、体检和综合考察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手续,辞聘解聘者不予聘用。原则上所有引进人员应于公示后60日内到岗。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凭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调聘通知,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者提供的毕业(学位)证、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者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公告发布网址

宜宾人事考试网(www.ybrsks.com.cn)

七、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31-8206196

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1-8224630

八、咨询电话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8205965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8237647

 

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1

 

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

类别

引进单位

岗位名称

引进

名额

岗位代码

岗位条件要求

考核方式

备注

学历

教师资格

城区小学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1

YJ2401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

YJ2402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小学体育教师

1

YJ2403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小学音乐教师

1

YJ2404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2

YJ2405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

YJ2406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小学英语教师

1

YJ2407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忠孝街小学校

小学科学教师

1

YJ2408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翠屏区西郊中心小学校

小学音乐教师

1

YJ2409

本科及以上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城区初中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中学校

初中英语教师

1

YJ2410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1

YJ2411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2

YJ2412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

初中物理教师

1

YJ2413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中学校

初中化学教师

1

YJ2414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第五中学校

初中美术教师

1

YJ2415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乡镇初中

宜宾市翠屏区凉水井实验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1

YJ2416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初级中学校

初中地理教师

1

YJ2417

本科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说课

最低服务年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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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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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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