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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共8名,其中事业编制4名、合同制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事业编制岗位(4名)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2.初中英语教师:2名

 3.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二)合同制岗位(4名)

 1.小学语文教师:1名

 2.小学数学教师:1名

 3.小学英语教师:1名

 4.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二、岗位职责

 1.担任班主任;

 2.承担相应岗位教学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中小学教育工作,具有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全脱产,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2.年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专业条件详见《岗位及专业对照表》(附件1)。

 4.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应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应聘岗位一致。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于到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期考取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5.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者优先。

 6.应聘事业编制岗位者,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应聘岗位对应学段的教学经历。

 7.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有一年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的,不受岗位专业条件和教学经历限制。

 (三)有关说明

 1.招聘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2.被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到校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事业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工资结构和标准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进修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命名;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扫描件。

 4.报名要求

 (1)在事业编制、合同制两类岗位中,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每种编制类别中最多申报1个岗位。涉及不同编制类型岗位兼报且均通过资格审核并入围考核的情况,由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明确唯一应聘岗位,放弃其他应聘岗位,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如申报多个类别岗位,请同时填写在《一览表》(附件3)中。

 (2)网上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更改,请务必仔细核查。确有因缺失材料影响资格审核结果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前,联系本次招聘咨询电话,提出补交材料申请,经学校受理后按有关要求完成补充材料提交。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综合评议,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未入围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采取面试(说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其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能力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说课)、专业能力面试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确定为考察人选。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面试(说课)成绩与专业能力面试成绩1:1的比例核定。

 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人员按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版);《专业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确定,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以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8402,0411-84729275

 2.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岗位及专业对照表

       2.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

       3.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

       4.亲属关系承诺书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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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新罗区2024年专项补充招聘 中学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我区2024年秋中学招生办学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新罗区2024年专项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共补充招聘中学岗位53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10名、物理7名、化学3名、生物5名、政治5名、历史4名、地理4名。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等详见《龙岩市新罗区2024年专项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师德师风良好,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应往届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师范类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6.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已被我省教育系统录取(含入围体检、公示、拟签约或已签约)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对象 

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中学相应学科岗位未被聘用且笔试成绩达合格线(2024年4月25日福建省统一公布的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符合岗位条件的师范类考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溪南路8号)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5320122,5320138。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成绩报告单、报名登记表,《新罗区2024年专项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考生报名表》(附件2)、《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含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属放宽条件报名的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办学校任教年限证明表》(附件4)。  

(五)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人员聘用资格。 

2024年7月19日前公布报名人员成绩排序。 

四、人选确定 

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成绩+政策性加分(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后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一场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及调档时间另行通知。  

六、递补说明  

经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报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届时,将会电话联系相关考生,请报名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过递补机会。  

七、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生如因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全部体检项目合格的,须在产后完成体检项目,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另定。  

3.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能按规定期限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学校和主管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新教师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2.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龙岩市新罗区2024年专项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岗位表》 

  2.《新罗区2024年专项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考生报名表》 

  3.《新罗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4.《公办学校任教年限证明表》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24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福建龙岩漳平市中学2024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2024年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及《漳平市2024年城区中学第二轮专项公开招聘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中学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合计19名(详见岗位表

  1.城区高中教师:地理2名,思想政治1名。

  2.城区初中教师:语文1名,英语2名,地理4名,道德与法治5名,历史2名。

  3.农村初中教师:数学1名,物理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对象年龄:(1)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2)研究生毕业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3)现在漳平市全日制中小学担任代课教师岗位且累计代课2年及以上(含漳平市域外)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岗位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6.具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报名者须有参加2024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漳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2024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成绩的4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

  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满分值的5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75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满分值的7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一)笔试

  1.参加2024年福建省统一教师招聘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应有参加省组织的相应学段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

  2.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所加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二)面试

  报考者取得面试资格后,按照所报相应教师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采用先备课,再进行片段教学(含板书)。

  (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报名时,在简历栏标注“代课教师”。并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代课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将《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 、相关证书、证明扫描或拍照发送邮箱(邮件及文件名:学科+毕业学校+姓名):jy7532452@163.com(咨询电话0597-7532452)。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8日-7月14日,逾期不接受报名。(特别注意:因时间关系,此次招聘只进行网上报名,不现场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确定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漳平市解放路448号),随身携带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士、硕士)、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学习课程及成绩等。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体检

  1.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7月20日,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2.体检:漳平市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公示、聘用、待遇

  1.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岗。招聘的新任教师必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

  4.待遇。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

         2.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3.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汇总表 

漳平市教育局 中共漳平市委编办 漳平市人社局

2024年7月6日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6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按程序完成2024年6月面向社会认定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经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我局初审、复审等环节,确定万琼、段小红、韩婷婷等178人已审核通过,现予公告(名单详见附件)。高中及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请关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请各位留意信息通知并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拨打深圳市坪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4622408。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4年6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178人).xlsx

安徽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亳州市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精神,现将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条件

(一)遴选计划

2024年计划遴选150名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小学教师46名、初中教师104名。

(二)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2.遴选教师须系谯城区农村在编中小学教师。小学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3.在谯城区农村公办学校连续任教5年及以上(任教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形除外)。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五年选调教师选岗后,弃权回原单位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遴选的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qcjyj.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截至7月13日10:00。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二)遴选

1.初审。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量化打分,确定拟参加遴选教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9日17:00前由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

2.复核。区教育局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申请遴选教师量化评分进行复核。

(1)在谯城区农村公办学校连续任教满5年,每增加1年加1分,加满15分止(需提供所在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2)具有本科学历加5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0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任教以来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加20分、省级优质课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15分、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加10分、市级优质课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加8分(仅限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科研部门组织实施的现场教学(疫情原因除外)的学科类优质课评选活动。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其他相关证明,其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还需提供省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以最高奖项分值计算得分,不累加计算)。

(4)在谯城区近5年内担任过班主任,且本班未发生过校园安全问题(未受到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班级管理较好,每担任一年加4分(需提供所在学校及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

(5)在谯城区近5年内,年任课时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课时量,每年加4分(需提供所在学校和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

(6)本人系烈士子女的加10分(需提供烈士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7)本人配偶系现役军人加5分(需提供户口本、配偶系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3.公示。区教育局对申请参加遴选教师得分结果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1/0/page_1.html)进行公示。后续工作请参加遴选教师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4.确定遴选对象。采取积分制量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数确定遴选对象,若报考同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根据量化评分表第(1)条得分,高分优先,若第(1)条再相同,则根据量化评分表第(2)条,依次类推。如总分再相同,根据遴选实际情况,采取加试办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5.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上述方式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调动

1.选岗后的遴选人员,由选岗单位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选岗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聘任方案,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因个人原因弃权或不服从选岗单位安排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含工资关系转移)手续的,取消遴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遴选。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遴选人员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有关事宜

(一)各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年度遴选工作,及时制定本校方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师遴选工作事关谯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

(三)申请遴选的教师,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23134

监督电话:0558—5510280

上述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量化评分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附件1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27.5 KB】

附件2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量化评分表.xls【23 KB】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docx【13.06 KB】

安徽宿州泗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优化城乡师资配置,经研究决定,2024年从城乡小学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及农村初中任教。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选调计划

城区小学150名,城区初中30名,高中80名,农村初中15名。具体岗位学科详见《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城区小学岗位选调范围为全县各镇中心学校(不含城区)在编在岗教师;初中、高中岗位选调范围为城乡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工作踏实,业务精湛,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小学岗位须入编满三年及以上(特岗教师须入编满一年及以上)的农村小学教师;初中、高中岗位须在编城乡小学教师;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以实际工作年度为准,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六)小学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只能报考小学和初中岗位。

(六)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

4.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行为的。

五、选调程序

教师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布、确定选调人员、公示聘用。

农村初中岗位,由城乡小学在编教师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县教体局根据编制余缺和学校教学工作需要调配岗位,报县委编办、人社局办理编制、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泗县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公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在选调工作实施期间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审查

1.报名

(1)人员确定

①遵循个人自愿原则,不受指标限制,在各自编制所在学校报名;

②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综合年龄、学科、师德、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经学校选调资格审核小组研究确定报名人选;

③一人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不报学校。报名时填写《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学校公章),2寸近期同底免冠证件照3张,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

(2)时间地点

①上报时间

报名相关材料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指派专人统一报送,报送时间:2024年7月9日8:00—11:30,下午3:00—5:30 ,逾期不再受理。

②上报地点

泗县教体局五楼第二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岗位选调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2∶1比例、岗位选调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人员,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予以核减(销)该岗位计划,高中核减(销)岗位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相应调剂到英语、数学、物理、语文岗位,初中核减(销)岗位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相应调剂到语文、英语、数学岗位,小学核减(销)岗位计划分别调剂到语文、数学岗位。调整的学科岗位计划,将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符合选调条件被核销的学科岗位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学科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学校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科目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高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岗位主要考查同学段、同学科专业知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岗位主要考查同学段、同学科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分析。

小学岗位主要考查同学段、同学科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分析。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选调岗位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销)相应的选调岗位计划。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等。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进入选岗环节。

(六)选岗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每个岗位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时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岗位、同学科逐人选岗,确定选调学校。若出现分数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对在选岗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选岗结束后,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因违规而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学段、同岗位、同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确定的选调人员,由县教体局报县委编办、人社局办理编制、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新选调人员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22〕37号)签订5年合同约定聘期的聘用合同,如调入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原聘岗位等级不变;如调入学校无空缺岗位,则聘用到现岗位所在层级最低等级。参加公开选调入围教师,在合同约定期内,不予以受理调出县申请。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选调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参与选岗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到选岗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凡违反上述要求的,五年内不予报名县内教师选调,不得申请调整岗位、不得评优评先。

(三)泗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由泗县教体局组织实施,泗县纪委监委驻泗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县委编办、县人社、县财政部门对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指导。

七、有关要求

(一)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资料、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查实视为作弊,按0分处理,违纪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二)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sixian.gov.cn/xwzx/tzgg/index.html)上公告发布。选调相关信息,凡已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7020086(泗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7018258(泗县纪委监委驻泗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7022674(泗县教体局监察室)

附件1.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初审汇总表.xls

附件4.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诚信考调承诺书.doc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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