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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11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下载《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携带《报名表》(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且完成缴费的为报名成功。

邮箱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下载《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报名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至邮箱suyujiaoshizhaopin@163.com 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且完成缴费的为报名成功。

3.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5楼507室。

4.报名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职称放宽学历、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5.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9:00-17:00。考生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豫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6.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无人报名的岗位,可根据学校紧缺专业需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岗位简介表》公布的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总量内调整各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高的排序。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豫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具体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具有相应学科职称的考生,根据被聘用人员现职称及学校岗位情况聘用。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73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项。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2:宿豫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

附件3:未就业承诺

附件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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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漳平市中学2024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2024年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及《漳平市2024年城区中学第二轮专项公开招聘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中学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合计19名(详见岗位表

  1.城区高中教师:地理2名,思想政治1名。

  2.城区初中教师:语文1名,英语2名,地理4名,道德与法治5名,历史2名。

  3.农村初中教师:数学1名,物理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对象年龄:(1)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2)研究生毕业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3)现在漳平市全日制中小学担任代课教师岗位且累计代课2年及以上(含漳平市域外)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岗位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6.具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报名者须有参加2024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漳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2024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成绩的4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

  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满分值的5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75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满分值的7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一)笔试

  1.参加2024年福建省统一教师招聘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应有参加省组织的相应学段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按百分制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

  2.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所加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二)面试

  报考者取得面试资格后,按照所报相应教师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采用先备课,再进行片段教学(含板书)。

  (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报名时,在简历栏标注“代课教师”。并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代课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将《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 、相关证书、证明扫描或拍照发送邮箱(邮件及文件名:学科+毕业学校+姓名):jy7532452@163.com(咨询电话0597-7532452)。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8日-7月14日,逾期不接受报名。(特别注意:因时间关系,此次招聘只进行网上报名,不现场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确定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漳平市解放路448号),随身携带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士、硕士)、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学习课程及成绩等。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体检

  1.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7月20日,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2.体检:漳平市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公示、聘用、待遇

  1.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岗。招聘的新任教师必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

  4.待遇。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

         2.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3.2024年漳平市中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汇总表 

漳平市教育局 中共漳平市委编办 漳平市人社局

2024年7月6日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6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按程序完成2024年6月面向社会认定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经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我局初审、复审等环节,确定万琼、段小红、韩婷婷等178人已审核通过,现予公告(名单详见附件)。高中及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请关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请各位留意信息通知并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拨打深圳市坪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4622408。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坪山区2024年6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178人).xlsx

安徽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亳州市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精神,现将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条件

(一)遴选计划

2024年计划遴选150名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小学教师46名、初中教师104名。

(二)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2.遴选教师须系谯城区农村在编中小学教师。小学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3.在谯城区农村公办学校连续任教5年及以上(任教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形除外)。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五年选调教师选岗后,弃权回原单位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遴选的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qcjyj.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截至7月13日10:00。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二)遴选

1.初审。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量化打分,确定拟参加遴选教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9日17:00前由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

2.复核。区教育局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申请遴选教师量化评分进行复核。

(1)在谯城区农村公办学校连续任教满5年,每增加1年加1分,加满15分止(需提供所在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2)具有本科学历加5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0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任教以来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加20分、省级优质课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15分、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加10分、市级优质课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加8分(仅限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科研部门组织实施的现场教学(疫情原因除外)的学科类优质课评选活动。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其他相关证明,其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还需提供省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以最高奖项分值计算得分,不累加计算)。

(4)在谯城区近5年内担任过班主任,且本班未发生过校园安全问题(未受到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班级管理较好,每担任一年加4分(需提供所在学校及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

(5)在谯城区近5年内,年任课时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课时量,每年加4分(需提供所在学校和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

(6)本人系烈士子女的加10分(需提供烈士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7)本人配偶系现役军人加5分(需提供户口本、配偶系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3.公示。区教育局对申请参加遴选教师得分结果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1/0/page_1.html)进行公示。后续工作请参加遴选教师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4.确定遴选对象。采取积分制量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数确定遴选对象,若报考同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根据量化评分表第(1)条得分,高分优先,若第(1)条再相同,则根据量化评分表第(2)条,依次类推。如总分再相同,根据遴选实际情况,采取加试办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5.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上述方式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调动

1.选岗后的遴选人员,由选岗单位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选岗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聘任方案,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因个人原因弃权或不服从选岗单位安排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含工资关系转移)手续的,取消遴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遴选。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遴选人员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有关事宜

(一)各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年度遴选工作,及时制定本校方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师遴选工作事关谯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

(三)申请遴选的教师,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23134

监督电话:0558—5510280

上述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量化评分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附件1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27.5 KB】

附件2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量化评分表.xls【23 KB】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docx【13.06 KB】

安徽宿州泗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优化城乡师资配置,经研究决定,2024年从城乡小学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及农村初中任教。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选调计划

城区小学150名,城区初中30名,高中80名,农村初中15名。具体岗位学科详见《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城区小学岗位选调范围为全县各镇中心学校(不含城区)在编在岗教师;初中、高中岗位选调范围为城乡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工作踏实,业务精湛,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小学岗位须入编满三年及以上(特岗教师须入编满一年及以上)的农村小学教师;初中、高中岗位须在编城乡小学教师;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以实际工作年度为准,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六)小学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只能报考小学和初中岗位。

(六)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

4.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行为的。

五、选调程序

教师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布、确定选调人员、公示聘用。

农村初中岗位,由城乡小学在编教师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县教体局根据编制余缺和学校教学工作需要调配岗位,报县委编办、人社局办理编制、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泗县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公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在选调工作实施期间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审查

1.报名

(1)人员确定

①遵循个人自愿原则,不受指标限制,在各自编制所在学校报名;

②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综合年龄、学科、师德、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经学校选调资格审核小组研究确定报名人选;

③一人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不报学校。报名时填写《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学校公章),2寸近期同底免冠证件照3张,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

(2)时间地点

①上报时间

报名相关材料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指派专人统一报送,报送时间:2024年7月9日8:00—11:30,下午3:00—5:30 ,逾期不再受理。

②上报地点

泗县教体局五楼第二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岗位选调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2∶1比例、岗位选调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人员,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予以核减(销)该岗位计划,高中核减(销)岗位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相应调剂到英语、数学、物理、语文岗位,初中核减(销)岗位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相应调剂到语文、英语、数学岗位,小学核减(销)岗位计划分别调剂到语文、数学岗位。调整的学科岗位计划,将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符合选调条件被核销的学科岗位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学科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学校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科目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高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岗位主要考查同学段、同学科专业知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岗位主要考查同学段、同学科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分析。

小学岗位主要考查同学段、同学科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分析。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选调岗位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销)相应的选调岗位计划。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等。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进入选岗环节。

(六)选岗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每个岗位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时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岗位、同学科逐人选岗,确定选调学校。若出现分数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对在选岗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选岗结束后,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因违规而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学段、同岗位、同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确定的选调人员,由县教体局报县委编办、人社局办理编制、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新选调人员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22〕37号)签订5年合同约定聘期的聘用合同,如调入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原聘岗位等级不变;如调入学校无空缺岗位,则聘用到现岗位所在层级最低等级。参加公开选调入围教师,在合同约定期内,不予以受理调出县申请。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选调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参与选岗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到选岗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凡违反上述要求的,五年内不予报名县内教师选调,不得申请调整岗位、不得评优评先。

(三)泗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由泗县教体局组织实施,泗县纪委监委驻泗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县委编办、县人社、县财政部门对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指导。

七、有关要求

(一)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资料、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查实视为作弊,按0分处理,违纪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二)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sixian.gov.cn/xwzx/tzgg/index.html)上公告发布。选调相关信息,凡已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7020086(泗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7018258(泗县纪委监委驻泗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7022674(泗县教体局监察室)

附件1.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初审汇总表.xls

附件4.2024年泗县公开选调教师诚信考调承诺书.doc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证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审核认定工作。上半年第二批次我区共有16位同志提出教师资格申请,经过现场审核和相关调查了解,李华林等15位同志合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李华林    熊垭坪    魏  鑫   佘  婷    张燕川    何明琴

左蔓菁    董思秀    吴嘉玉    胡正坤    王  佳    杨秋萍

张 玲    熊新雨    罗 丽 

请上述合格人员于7月10日至8月20日期间在昭化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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