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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兴隆台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印发<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103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能力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④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⑤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

⑥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和延期发证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具体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时,可在工作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21日的8:30–11:30、13:30–17:30)拨打18502423626进行咨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点击公告下方“进入考试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00。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打印、签字、上传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材料具体如下:

(1)《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4应届毕业生需上传《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及《2024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附件5)。若应聘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未注明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章。

(5)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

(6)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需上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7月18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1日10时至7月18日12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系统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计划与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招聘计划空额将用于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以免遗漏报考信息。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7月18日13:00至16:00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个别岗位只考一科,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报名网址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会定期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最后一次公布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7:00。缴费终止时间为7月18日24:00,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以防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9:00至7月22日9:0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其中,专业课为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理论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满分8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报考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笔试考试只考教育理论一科,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教育理论成绩乘以2.5,满分为2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08:30—10:30专业课,上午11:00—12:00教育理论。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及板书能力。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含心理测试)和涉罪信息查询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统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二)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九、选择工作岗位

对于体检(含心理测试)和涉罪信息查询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先行选择工作岗位,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工作岗位顺序。

十、考察

由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违纪、个人诚信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教师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服务年限最低为五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附件1: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4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5:2024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docx

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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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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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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