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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亳州市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精神,现将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条件

(一)遴选计划

2024年计划遴选150名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小学教师46名、初中教师104名。

(二)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2.遴选教师须系谯城区农村在编中小学教师。小学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3.在谯城区农村公办学校连续任教5年及以上(任教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形除外)。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五年选调教师选岗后,弃权回原单位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遴选的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qcjyj.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截至7月13日10:00。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二)遴选

1.初审。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量化打分,确定拟参加遴选教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9日17:00前由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

2.复核。区教育局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申请遴选教师量化评分进行复核。

(1)在谯城区农村公办学校连续任教满5年,每增加1年加1分,加满15分止(需提供所在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2)具有本科学历加5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0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任教以来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加20分、省级优质课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15分、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加10分、市级优质课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加8分(仅限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科研部门组织实施的现场教学(疫情原因除外)的学科类优质课评选活动。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其他相关证明,其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还需提供省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以最高奖项分值计算得分,不累加计算)。

(4)在谯城区近5年内担任过班主任,且本班未发生过校园安全问题(未受到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班级管理较好,每担任一年加4分(需提供所在学校及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

(5)在谯城区近5年内,年任课时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课时量,每年加4分(需提供所在学校和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证明)。

(6)本人系烈士子女的加10分(需提供烈士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7)本人配偶系现役军人加5分(需提供户口本、配偶系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3.公示。区教育局对申请参加遴选教师得分结果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1/0/page_1.html)进行公示。后续工作请参加遴选教师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4.确定遴选对象。采取积分制量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数确定遴选对象,若报考同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根据量化评分表第(1)条得分,高分优先,若第(1)条再相同,则根据量化评分表第(2)条,依次类推。如总分再相同,根据遴选实际情况,采取加试办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5.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上述方式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调动

1.选岗后的遴选人员,由选岗单位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选岗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聘任方案,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因个人原因弃权或不服从选岗单位安排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含工资关系转移)手续的,取消遴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遴选。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遴选人员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有关事宜

(一)各学区中心学校或区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年度遴选工作,及时制定本校方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师遴选工作事关谯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

(三)申请遴选的教师,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23134

监督电话:0558—5510280

上述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量化评分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附件1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27.5 KB】

附件2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遴选中小学教师量化评分表.xls【23 KB】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docx【13.0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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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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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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