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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次招聘合同制教师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次招聘合同制教师19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南溪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news/index.jhtml、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nxzz.com上同时发布)。

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网址:http://www.nxzz.com)是宜宾市南溪区政府举办的,以二产专业为主的综合型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现开设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等18个专业。学校推行“专业+公司”的专业建设模式,即开办一个专业、创办一个企业、助推一个产业、形成一个品牌。学校自办、引入企业共9家,校企共建产品研发中心一个,形成了“前校后厂、校企一体”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南溪职校模式,部分专利技术已经实现产业化生产。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魅力职教》、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国教育新闻联播》、中国教育报先后对学校办学模式作了专题报道。2024年6月,学校在职教对口高考本科上线人数561名,居全省第一名。

沿袭百年老校悠久发展历史,传承其厚重文化积淀。南溪职校书写了一本厚重灿烂的荣誉册。学校被评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内务管理示范学校、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首批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教师性质、名额和具体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教师均为合同制教师,不属于事业单位内编制,招聘名额为1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两种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16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406-2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三段1号);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的《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654292940@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2)本人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1张;(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4)相关荣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和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A4纸、一份)。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后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学校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者,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通或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各项资料原件。

5.领取面试通知书:所有报考合格人员均在现场资格审查当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占60%)+笔试(占40%),面试和笔试同一天(7月21日)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报考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后再进行笔试。每个学科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笔试;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设计和试讲,面试主要内容:按照南溪职校现有使用的职高教材中随机抽取相关内容作为面试内容。

体育教师面试为特长展示和试讲,面试主要内容:按照南溪职校现有使用的职高教材作为面试内容。

无人机、数控、汽车运用与维修、母婴照护、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操作和专业问答,面试主要内容:现场资格审查时告知报考者。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招岗位对应学科的理论试题。

(三)公布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当天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zz.com)公布。报考者面试和笔试成绩必须分别在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有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学历、加试说课的顺序确定名次。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23日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zz.com)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学校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zz.com)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校党委会同意后,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学校与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采取一年一聘用的形式,学校对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四)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学校有权解聘。

(五)合同制教师实行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学校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在编同级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3322188。

七、其它说明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南溪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news/index.jhtml)、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nxzz.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由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322188,秦老师。

点击查看>>>

1.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2.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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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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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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