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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永嘉县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名。现将具体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取得永嘉县教育系统录(聘)用资格人员(未确定岗位的公费师范生除外);

3.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数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75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名),其中部分计划作为新教师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满后必须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并且至少在编制所在学校工作满两个学年度,未满两个学年度的不能参加县内校际流动。

参加本次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并兼报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考生,其笔试成绩用于同时开考的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8:30-17:3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附件4):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服装及心理学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6年8月底前提供,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如毕业证书未明确的,需提供专科就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

5.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初中社会法治、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等6个紧缺学科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4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地点设在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1416材料审核室。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占70%)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占30%)。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7月25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7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并缴费确认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1名的学科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及以上的学科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二是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其它各学段试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各学科岗位计划数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教师岗位选择及递补。

根据学科岗位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教师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一类特岗学校:金盾学校、溪下学校、云岭乡学校、潘坑小学、大岙小学、界坑乡学校、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岗位选岗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3.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除“(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7月7日起至7月17日止。考生对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2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三)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4年7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六)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九)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十)本次招聘录取对象在我县域内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个学年度。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咨询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77-5766555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十三)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温州市永嘉县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人公告附件1.pdf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人公告附件2-7.doc

1.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2024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3.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需提交材料清单

5.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委托书

6.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7.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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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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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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