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苏南通市如东县2024夏季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如东县2024夏季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9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夏季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⑴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⑵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⑴如东籍2024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本县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24年已经通过人才引进被我县教育体育系统正式录用或已签约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⑷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⑸2025年1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⑹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7月2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120×16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7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7月24日16︰00(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8︰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7月24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7月2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451293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如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科联系,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7月25日15:00~17: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方式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2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80%。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4年7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报名成功人员请于7月26日9︰00~18︰00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12932。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要求等,于笔试后1天内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参加笔试的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系统里下载打印,并在表中个人承诺处签名)。

(2)应聘者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报名结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报考《岗位简介表》中岗位代码为04的,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结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6)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100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1)01-04岗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备课时间40分钟)按抽签序号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0分钟)。

(2)05-08岗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并加试技能测试的形式。微型课备课、上课要求同上。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①高中体育(岗位代码:05):规定项目60分(队列队形30分、体操30分,时间不超过3分钟)、抽考项目30分(田径类、球类、武术类等组合技能,时间不超过4分钟)、自选项目10分(考生展示自己特长项目,特殊器材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职教电子电工(岗位代码:06):电子CAD30分(时间60分钟)、电子焊接40分(时间120分钟)、PLC编程(西门子/三菱)30分(时间60分钟)。

③职教健康养老(岗位代码:07):常规心肺复苏40分、头部伤口包扎30分、大腿骨折固定30分。总时长为60分钟左右。

④职教新能源(岗位代码:08):整车维护(别克威朗)30分、新能源汽车排故(比亚迪E5)40分、动力总成拆装(比亚迪)30分。总时长为120分钟左右。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考点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1)01-04岗位,微型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2)05-08岗位,按微型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4岗位: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05-08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微型课成绩高者;微型课成绩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天内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体检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单位根据核发的《如东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人员具有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微型课成绩高者;微型课成绩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取再次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说明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4年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1.5万、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补贴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及考务技术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yjjcs@126.com。

附件:1.2024年夏季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 2024年夏季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 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图片
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图片
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图片
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