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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125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125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本次招教涉及到示范区11所学校,分别有绿城中学、绿城小学、开德中学、开德小学、卫都实验学校、高阳实验学校、东湖小学、西湖小学、西湖中学、卫河小学、七星实验学校,共招聘教师125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年龄。本科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向招聘单位联系。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5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进入“2024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

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12:00,由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7月19日18: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0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退缴笔试考务费材料到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缴笔试考务费手续;也可将退缴笔试考务费的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发送到pysrsks02@163.com邮箱。

退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09: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一并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发布。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类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理论、德育、教育方法、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教育类专业知识》。

上午10:30—11:30《职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7月29日至31日持相关材料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振兴路与卫都大街交叉口东北角示范区管委会318室)进行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量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学科笔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仅限一次顺延)。顺延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公布。

1.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公布总成绩。

3.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学科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形不成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5.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参加第二次面试。

七、体检、岗位分配及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随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递补体检人员。如果递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将进行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岗位分配

岗位分配工作由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着示范区教育均衡发展需求进行岗位设置与分配,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分配出现同一名次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整名次,其他名次依次下延。岗位分配以体检递补后的总成绩排名为准,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考生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选岗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作风和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个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考察对象提交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等相关证件原件。

3.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或工作调动。

(二)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有关事项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pyxinqu.puy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指定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内容、规定和程序报名。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24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0393-8790393

示范区教育工作办公室 0393-8790816

监督电话:示范区纪工委 0393-7773110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393-6665582

附件:1.2024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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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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