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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嵩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嵩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3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为幼儿园)先行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8.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嵩县在编在岗教师及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开除公职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于2024年7月26日9:00—2024年7月28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xzpyeryjs.jbaoming.com),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需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截止时间(7月28日17:00)之前,未通过审核被驳回人员,可以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 7月28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修改完善信息。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缴费。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24年 7月 26日9:00 — 2024年7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每人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网上缴费需使用支付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9日9:00 — 2024年 8月 12日9:00。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在后续的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请报考者务必多留纸质备份。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到嵩县行政路18号教体局三楼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 ,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符合以下多个加分项目的,只计一次,按分数最高项目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4)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5)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经洛阳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以上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嵩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2)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3份。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政府购岗人员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毕业证(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 8月13日—2024年8 月 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嵩县行政路18号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嵩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齐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笔试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体检、考察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卷面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对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随后将在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24年嵩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5),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就业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

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3.面试办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采取试讲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试讲采取在嵩县现行幼儿园教材中随机抽课,备课10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1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主要评价考生作为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在弹琴、唱歌、舞蹈、简笔画四项中任选一项进行个人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个人展示不带任何乐器和道具,面试区提供电钢琴、黑板和粉笔。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技能成绩×30%。

(2)面试成绩的计算。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进行打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适时在嵩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精神,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分配,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嵩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7782

监督电话:0379—6656061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9203830899

附件:

1.2024年嵩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

附件1:2024年嵩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2.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附件2: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docx

3.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附件3: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x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附件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

5.2024年嵩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附件5:2024年嵩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docx

6.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x

嵩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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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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