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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湛河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湛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93名,幼儿园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

4.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见附件2);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见附件2)。

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同时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5.年龄要求

专科、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必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

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现场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持有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视为符合小学科学岗位教师资格条件要求。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退役军人倾斜政策

根据《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平退役军人〔2024〕53号)精神,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在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可享受以下倾斜政策:

(1)退役军人报考时年龄放宽2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服役满12年及以上,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

②具有5年以上在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③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

(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纪律审查的。

4.近5年以来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q.gov.cn/)发布招聘简章。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后续有关公告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17日8:00至7月19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q.gov.cn)或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http://pdszhqzj.wykjnet.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

(1)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

(3)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

(所上传电子照片用于招聘工作各环节核对考生身份信息,请务必按要求上传,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上显示的信息一致。

特别说明:

(1)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其它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未生成证书编号的,“教师资格证编号”一项暂填17位0。

(2)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均视为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后方可报名。各类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编外教师)报考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开具时间应在网上报名时间之前,有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应在网上报名时间之前。)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17日15:00至7月20日17:0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并提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提交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21日10:00前按照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成功后,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请务必妥善保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先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成功后可于2024年7月22日12:00前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以下材料扫描件(PDF版)发送至zhqjtjrsg@163.com,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考务费予以退还,逾期不再受理。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退还所缴考务费。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招聘简章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进行报名考试的,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加分证明材料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加分,请于2024年7月22日(9:00-11:30,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员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学生及班级管理等。

考生参加笔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按照笔试公告有关要求打印)。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分别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则组织现有应试人员进行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本人携带诚信报考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学位证书、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生参加面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学历也相同时优先取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空缺名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考核对象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在职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及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四)由湛河区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后续逐步解决聘用人员编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通过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湛河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并认真了解指定网站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63375

招聘咨询电话:0375—7658023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公告附件1: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公告附件2: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要求目录.docx

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公告附件3: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公告附件4: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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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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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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