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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偃师区2024年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偃师区2024年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偃师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2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洛阳市教育局 中共洛阳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办法》(洛退役军人〔2024〕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偃师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偃师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成立偃师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专业及计划数

各学科岗位计划详见《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 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放宽2岁。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2024年7月15日8:00至2024年7月17日18:00,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并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ysrsk@126.com),文件名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4)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普通话证书;

(6)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日内,由偃师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通过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首页——区直部门——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经偃师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剂为其他学科,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申请加分人员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洛阳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偃师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5);

(4)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6)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7)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加分材料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时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考2门,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

专业知识:本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卷面成绩×3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7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的查询

笔试成绩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持《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7),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③银行个人征信记录;

④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中小学教师需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发放《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

(4)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组织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单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授一节10分钟微型课,满分70分;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3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纪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用人单位。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6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概不负责。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公告通知,均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http://www.yanshi.gov.cn/)(首页——区直部门——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不再采取其他任何方式通知,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偃师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7729156;监督电话:0379-67729002。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拨打。

 

附件:1.《2024年偃师区高中教师招录岗位设置表》

2.《诚信承诺书》

3.《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4.《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加分申请表》

5.《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6.《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7.《偃师区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确认表》  

icon_xls.gif附件1.xls

icon_doc.gif附件2.doc

icon_doc.gif附件3.doc

icon_doc.gif附件4.doc

icon_doc.gif附件5.doc

icon_doc.gif附件6.doc

icon_doc.gif附件7.doc

偃师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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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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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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