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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高级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咸宁高级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宁高级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无缺陷,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咸安区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 日—7月25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和应聘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594148655@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咸宁高中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名称-姓名。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 0715-8322536 刘老师

郑老师15872028339   陈老师17762808898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请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上传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通过的合格证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1份手写签名的附件2:《承诺书》。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2024年7月26日,由咸宁高级中学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QQ邮箱和电话同步向考生反馈审查结果。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咸宁高级中学通知其参加笔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同时提供报名纸质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1份。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研究生毕业的,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咸安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若紧缺学科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若某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足2: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于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an.gov.cn/)发布公告。

3.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5.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5分,如面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入围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为说课,课题临时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七、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学历相同,则以毕业后最终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果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核方法,胜者优先。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咸宁高中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用人单位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查询拟聘用教师《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九、公示、岗前培训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如本人解约或放弃岗位和被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咸安区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咸宁高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咸宁高中:0715-8322536

     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附件:1.岗位表

      2.承诺书

      3.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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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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