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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仲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仲恺高新区定于2024年7-8月公开招聘36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3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1、1-2)。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体育岗位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2.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3.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学科教师。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即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符合应聘岗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3.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4.年龄、工作时间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7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仲恺高新区在职在编教师;

  10.已参加仲恺高新区2024年高校直招及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且已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选岗→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9:00 至7月25日17:00。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具体详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报考B类岗位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和学院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有注明“师范”的可不提供)。报考A、C、D类岗位的无需提供成绩单和师范生证明。

  (5)报考C类岗位的游泳及武术专项需提供学院出具的专项证明(或成绩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7)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报考D类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②在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期间社保缴费历史明细;③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证明。

  (9)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如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报考”,所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均不能修改(包括变更招聘岗位)、不得撤回、不能补交,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需以JPG图片或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上传,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将多页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再上传。上传前务必保证所有图片或文件的文字清晰可辨认,否则,将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即时关闭,资格审核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全)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初审结果将在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hzzk.gov.cn/dwrdbm/zzgxqxjwwbgs/index.html)进行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区”→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上午9: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1.面试对象。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在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对象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心理健康测试等检查项目。体检结果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通知。

  九、选岗

  报考A、B、C类同一岗位组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直至同一岗位组的岗位选完为止。D类考生聘用后,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分配。如考生不服从分配的,将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十、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同一岗位或岗位组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公告涉及工作证明材料有效期3个月内。

  (三)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52-3279197、2609117。

  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752-2609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八)本公告由仲恺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1:仲恺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表(A、B、C类).xls

  附件1-2:仲恺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表(D类).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报名系统操作说明.docx

       附件4:报考指南.docx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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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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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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