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江安县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共14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各岗位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2,(根据选调岗位名额×1.2结果采用进一法取整数)。选调岗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江安县内在编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关心、爱护学生,身体健康。

2.选调人员必须具有选调岗位相对应的编制身份。县外调入教师需在县内外学校在编在职累计满5年;其余人员须在江安县内学校正式聘任且至少已完成5年服务期(聘任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3—2024学年年度考核结论以县教育体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

4.年龄要求:中小学教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分别为1978年7月31日、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其中,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含培养人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楷模)、优秀校(园)长、最美校(园)长、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获奖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优秀乡村教师(含最美乡村教师)、学科现场讲课赛等级奖获得者,曾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彝区和巴中区、“三区”支教人员,超编学校教师年龄可放宽5周岁。

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1)幼儿园教师以2012年以来县教育体育局确定的幼儿教师为依据。

(2)兼任不同学科课程的教师,以2024年春期担任的主要课程为依据。

(3)九年一贯制学校兼任不同学段课程的教师,以2024年春期担任的主要课程为依据。

因产假2024年春期未担任教学工作的,以2023年秋期担任的主要课程作为划分依据。

经同意借用(含上挂)到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含县师培中心)、教育督导组、非教育系统人员,可按借用(含上挂)前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选调。

6.工作业绩要求:

2023—2024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8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学年度以来,师德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近3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近3学年度以来,受到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书面通报批评的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3日,9:0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需验交材料:

1.《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表格须双面打印和学校签章);

2.任教学科及课时证明;

3.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另单独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五)缴费:现场报名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岗位缴纳50元笔试费,面试(技能测试、试讲)岗位缴纳80元面试费。

四、考试

(一)笔试、面试范围(内容)及分值(见附件)

各科满分为100分(涉及折合成绩的按四舍五入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计算)。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7月25日9:00—12:00、14:30—18:00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核加分

(一)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

1.自2020年(以发证时间为准,下同)以来,获县级(含,下同)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援藏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人民政府奖或科技进步奖,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

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扬的优秀班主任(不含所任班级获“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的班主任,下同)、荣誉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校(园)长、最美校(园)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人才示范岗、优秀教师(含村小负责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援藏教师、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优秀村小教师)、优秀兼职研训员、优秀校外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教书育人楷模、爱岗敬业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课改先进个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和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奖的,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同一奖项(称号、成果、荣誉)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多人获得同一奖项的,按人均分进行加分(下同)。

2.自2020年以来,教育质量考核获奖(获奖项目含班级管理奖、学科教研奖、教学管理奖、学科奖、先进个人等;人员类别含管理人员、学科教师、研训员),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年多次获得教育质量考核奖的,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3.自2020年以来,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师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课堂教学大比武)获奖者,片区级加1分(二等奖以上)、县级加1.5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2.5分、国家级加3分;

教师风采大赛、演讲比赛、三笔字现场书写赛、经典诗文诵读赛、课堂教育教学实录(光碟)赛、课堂教学大比武(网络)、教学具(玩具)制作比赛、教学软件(课件)比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者,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现场竞赛获优秀指导奖或获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称号,县级(不含片区类,下同)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

其中,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课堂教学大比武)获省级以下一等奖者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同一学段同一赛课学科或同一项目类(音乐类、美术书法类、体育类、演讲诵读类、教玩具类,下同)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4.自2020年以来,在“国培计划”及其他县级行政部门组织以上培训中,获优秀学员的(不含培训合格),县级加0.1分,市级加0.2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4分。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或同一项目多次参培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5.自2019年以来,获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单独表彰,或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其他荣誉(不含论文评比和以校为单位发放的艰苦奋斗奖),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同一荣誉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值加分。

(二)年度考核“优秀”加分

2019—2020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优秀”等次者,每学年加1分。

(三)学历、职称及技能等级加分

报考中学教师的,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分;报考小学、幼儿园的,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省教育厅认定的双专科视为本科)。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的,中级加1分,高级加3分。

自2019年以来,取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级乙等加0.2分,一级甲等加0.4分,多次取得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四)以上实行累计加分,累计加分超过15分的,超出部分按照所超出分数的10%进行计算计入考核总分,本《公告》未涉及到的获奖或荣誉称号不加分。

六、选调总成绩

(一)职高教师选调总成绩=试讲成绩×100%+考核总分。

(二)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教师选调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100%+考核总分。

(三)其余学科教师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100%+考核总分。

七、选岗

根据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选调总成绩相同的,以加分总分高低顺序选调,加分总分相同的,分别以学历及技能等级加分、年度考核加分、获奖加分的高低顺序选调(下同)。

同一岗位有同层次同类别两所及以上学校选调的,按选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在选岗过程中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选调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中:控制区学校教师选调到城区后造成的空岗,在编制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根据选调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了乡镇控制区的教师优先递补,下同)。

八、公示

(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三)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满编的,安排到镇非控制区空编学校工作)。

拟选调人员在聘任前受到立案调查或书面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取消选调资格。

选岗确定拟选调人员后自愿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及乡镇控制区选调和乡镇间调动。

选调人员选调后在县内服务期最低为5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服务期的,缴纳基本违约金5万元,每服务满1月减少833元;选调人员需签订服从组织分流和安排1年以上的支教(交流)承诺书。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选调人员中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只保留任职资格,按低一级职务层次确定岗位工资,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可再行竞聘相应职务岗位。

十、组织、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咨询:徐老师0831—3995529、陈老师0831—3995528。

点击查看>>>

1.《2024年江安县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2024年江安县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任教学科及课时证明

4.笔试、面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