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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富皋万泰集团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富皋万泰集团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12人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其中教师11名,招生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数量

详见《2024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岗位01~08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2)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发布简章

通过富皋万泰集团官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等公共平台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2.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http://rgrsks.rugao.gov.cn:81)。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7月18日09:00~7月30日16:00。

4.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09:00~7月31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09:00~7月31日17:00。

5.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以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6.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

报名考试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1.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岗位01-08另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陈述申辩。

2.适岗评价

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2024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大学各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学段提供就业推荐表),未毕业学段的学习成绩单,学习工作期间奖惩情况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适岗评价满分100分,与考生总分一起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本次面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3.面试

岗位01-08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面试室除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其他设备。

岗位09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工作经验、综合素质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

按适岗评价、面试分别占50%、5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5.公布方式

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总成绩高者;如面试总成绩仍出现同分,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聘用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公布。

6.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文定高中自行组织。

五、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聘用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2024年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等原件。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4.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5.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总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后期不得再报考本单位。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15962939766;

监督举报电话:0513-88500586 ;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办纪检监察组:0513-87513616;

市国资办:0513-87651005。

本《公告》由文定高中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适岗评价登记表

1.2024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2024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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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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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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