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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

根据《中共喀喇沁旗委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纪要》(喀党机纪字〔2023〕5号)文件精神及喀喇沁旗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锦山实验中学根据第一、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结果及学校工作需要,第三次面向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发布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学科教师编制7人,其中语文3人,物理4人。(引进计划将根据教师变动和应聘情况,经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做适当调整)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所学专业对口,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包括内蒙古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学历。

②省属重点师范院(见附件3)校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③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④2022年QS 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毕业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段为全日制本科)。

说明:以上学历要求,不招收专升本学历人员。

其他要求: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②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③年龄在30周岁以内(以发布公告的日期为准)。

④应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⑤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应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赤峰市域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采取到校集中招聘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择机组织面试和试讲,择优录用,额满为止。被录用者政审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喀喇沁旗政府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2.报名方式

可网上报名或直接到校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024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学校邮箱——jszxbgs2021@163.com(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科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例如:语文  东北师范大学  张三)。《2024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024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请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中下载使用(报名登记表与信息统计表须提供电子版)。报名者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不予初审。

提交材料包括:

a.报名登记表,信息统计表;

b.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直接到学校报名者报名时,须带个人简历、报名表、信息统计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24时。

4.资格审核

由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旗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以不高于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

5.试讲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评委由面试考核领导小组选定,评审评委按7人制设置。

(1)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引进学科指定试讲时间、地点和内容;

(2)入围者在指定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8分钟,说课时间为3分钟;

(3)面试。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试讲情况,对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答辩及面试时间10分钟;

(4)评委依据《教师引进试讲面试评价考核表》对试讲教师试讲、面试情况进行评价,总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5)试讲和面试相关事宜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告。

6.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面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试讲与面试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对于本次未引进到的学科,引进计划可调整使用或另行引进。

7.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引进资格。

8.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引进者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引进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等情况,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且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国家事业编制。所有聘用人员属于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本地人才同等待遇。

拟引进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依据合格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服务期限5年以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476-3772712

徐老师(手机13848968019)

李老师(手机15247646023)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附件1: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附件2: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xlsx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附件3:教育部直属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docx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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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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