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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

根据《中共喀喇沁旗委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纪要》(喀党机纪字〔2023〕5号)文件精神及喀喇沁旗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锦山实验中学根据第一、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结果及学校工作需要,第三次面向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发布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学科教师编制7人,其中语文3人,物理4人。(引进计划将根据教师变动和应聘情况,经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做适当调整)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所学专业对口,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包括内蒙古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学历。

②省属重点师范院(见附件3)校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③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④2022年QS 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毕业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段为全日制本科)。

说明:以上学历要求,不招收专升本学历人员。

其他要求: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②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③年龄在30周岁以内(以发布公告的日期为准)。

④应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⑤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应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赤峰市域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采取到校集中招聘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择机组织面试和试讲,择优录用,额满为止。被录用者政审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喀喇沁旗政府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2.报名方式

可网上报名或直接到校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024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学校邮箱——jszxbgs2021@163.com(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科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例如:语文  东北师范大学  张三)。《2024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024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请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中下载使用(报名登记表与信息统计表须提供电子版)。报名者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不予初审。

提交材料包括:

a.报名登记表,信息统计表;

b.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直接到学校报名者报名时,须带个人简历、报名表、信息统计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24时。

4.资格审核

由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旗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以不高于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

5.试讲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评委由面试考核领导小组选定,评审评委按7人制设置。

(1)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引进学科指定试讲时间、地点和内容;

(2)入围者在指定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8分钟,说课时间为3分钟;

(3)面试。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试讲情况,对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答辩及面试时间10分钟;

(4)评委依据《教师引进试讲面试评价考核表》对试讲教师试讲、面试情况进行评价,总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5)试讲和面试相关事宜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告。

6.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面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试讲与面试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对于本次未引进到的学科,引进计划可调整使用或另行引进。

7.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引进资格。

8.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引进者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引进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等情况,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且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国家事业编制。所有聘用人员属于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本地人才同等待遇。

拟引进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依据合格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服务期限5年以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476-3772712

徐老师(手机13848968019)

李老师(手机15247646023)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附件1: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附件2: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xlsx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4第三次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附件3:教育部直属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docx

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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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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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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