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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五中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五中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第十五中学拟公开考核选调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名额:音乐教师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四川省公益一类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身心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须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证书;

4.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5年内有师德失范违纪违规记录的;

6.省属公费师范生尚在服务期内的或2018年及以后入学违约不满5年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 7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应聘者于2024年7月29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913535933@qq.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需提交《内江市第十五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扫描件,按顺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X初审资料)。资格初审结果7月31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次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未形成竞争取消选调岗位。

4.资格复审:考核当天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线上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收取复印件一套。

(三)考核

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教学试讲,时长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根据选调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于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未按时提供同意材料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内江市第十五中学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递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江市第十五中学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内江市第十五中学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产生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

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调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五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080225983(柳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55336(内江市第十五中学)

0832—2107529(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内江市第十五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内江市第十五中学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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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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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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