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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市2024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8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三门峡市2024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8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教师20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需求、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门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8.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三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退役军人参加此次招聘,报名年龄相应放宽2年;

9.加分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中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对于与目录中专业(学科)不一致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依据主修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综合判断;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9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mx.gov.cn)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站(jyj.smx.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日8:00至7月4日18: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mx.gov.cn)点击“2024年度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缴纳笔试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mx.gov.cn)点击“2024年度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7月4日18: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人员,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6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照《2024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免缴考试费用办理须知》办理免缴费手续。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4:3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7.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4年7月8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7月9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市)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7月15日至16日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三门峡市教育局(205)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汇总后的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加分资格审核时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加分资格审核时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5)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

②《教育类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类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门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按要求下载、如实填写《面试资格信息确认表》,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2024年8月底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③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前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通过,未拿到证书的,可以报考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须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④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因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放宽年龄的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在中小学的工资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使用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现行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其中学前教育、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岗位的面试内容包含专业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附件2),由面试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2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三门峡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三门峡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经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其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和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到岗前签订《服务承诺书》。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852322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mx.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报名、缴费技术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事考试中心:0398-2976822

政策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2976823

三门峡市教育局  0398-8522056

附件:1、河南三门峡市2024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8名公告2024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xlsx

2、河南三门峡市2024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8名公告“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doc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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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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