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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内江市部分学校考聘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内江市部分学校考聘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所有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所有报考者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5年内有师德失范违纪违规记录的;

7.省属公费师范生尚在服务期内的或2018年及以后入学违约不满5年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中午12:00至2024年7月23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了解考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温馨提示: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中午12:00),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在《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 (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7月23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网上信息,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的笔试均为公共科目笔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参考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2.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4年8月 1日至 8月 2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相关部门,以便审查。(报考市直属学校的人员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资料,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5室,联系电话:0832-2051136。报考县(市、区)学校的人员到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交资料: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老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832-3998608;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南大街143号,联系电话:0832-8222295)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的《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的《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报考者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3.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3日,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有效笔试成绩(分数大于0)的平均分,最低分数线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即现场无学生讲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备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递补由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②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岗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编在岗人员, 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事业单位新考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市本级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其他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2-2023751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2107529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2272032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3998608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3900635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8243618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0832-8222295

十一、本公告由市本级及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相关考聘学校及主管部门。

考聘学校及主管部门电话: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点击查看>>>

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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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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