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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淇滨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聘4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鹤壁淇滨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聘46人公告

为促进淇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受淇滨区公办幼儿园委托,河南正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淇滨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专任教师40名,会计2名,食品安全员2名,安全专干2名,共计46名。

 

2024年鹤壁淇滨区公办幼儿园招聘46人公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会计岗位要求: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业资格证书,有财务、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财经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者优先。

食品安全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学校餐饮、食品管理、营养相关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管理从业资格证并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安全专干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日常办公软件,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报考人员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5.身心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7月24日17:00

2.扫描报名表二维码填写表单

 

2024年鹤壁淇滨区公办幼儿园招聘46人公告

 

3.报名后请扫码进群

 

2024年鹤壁淇滨区公办幼儿园招聘46人公告

 

注: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任教师共设置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两个岗位,录用后根据工作能力定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络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象为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正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同淇滨区公办幼儿园统一组织实施。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同时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28日

2.面试地点:淇滨区实验幼儿园(淇滨区漓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3.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和技能,包括试讲,每人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成绩排序及应用

最终录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此排序方式应用于入围体检、递补体检、递补选岗等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河南正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按照每组设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合格者,统一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淇滨区公办幼儿园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幼儿园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定岗后按规定程序与河南正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每月2100元并缴纳五险(寒暑假带薪,班主任在工资基础上增加 400元班主任费)。

五、有关事宜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淇滨区教体局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通讯地址及电话

淇滨区钜新社区幼儿园

地址:淇滨区大学路御府花园小区内

电话:0392—6937606

淇滨区漓江路幼儿园

地址:淇滨区漓江柳岸小区东门北侧

电话:0392—6630230

淇滨区金山路幼儿园

地址:淇滨区南水西郡小区东门北侧

电话:0392—8296601

淇滨区淮河路幼儿园

地址:淇滨区清华园小区西门向东200米

电话:0392—8296908

淇滨区其仁幼儿园

地址:科创新城九江东路北、其仁街西

电话:15565203329

淇滨区叮咚幼儿园

地址:科创新城泉水路南,雍也北大街东

电话:18939235911

注:咨询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4.本公告由淇滨区公办幼儿园和河南正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河南正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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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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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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