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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滨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17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01-010岗位滨州市市直及县(市、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011-071岗位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滨城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从滨城区入伍、滨城区户籍、安置地为滨城区的退役军人,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可报考023初中英语B定向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考察阶段提供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均须在7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两批进行,报考001-010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缴费、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011-071岗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001-010岗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1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滨州中学(北外环和渤海四路交叉口往北路东)

2.须提交材料

①《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红、白或蓝色背景,在照片背面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县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称号或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机构)授予的教学业务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教学经历证明(附件4);

⑧在职人员任职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5)原件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准考证》。

4.考试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1)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8月7日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准备、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与所报岗位一致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知识。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

(2)笔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20%)和应聘岗位学科相关专业知识(80%)两部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1:00

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考试时,每人须缴纳考务费40元。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二)011-071岗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8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30日11:00-8月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须与招聘条件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条件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30日11:00-8月2日16:00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30日11:00-8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8月3日上午12:00前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jyj6022@163.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电话,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拨打电话0543-3806022  0543-3806021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拍照或扫描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拍照或扫描件)。(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或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其中023初中英语B岗核减的招聘计划合并至014初中英语A岗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及时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关注岗位核减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4.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8月5日9:00—8月8日9:30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5.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⑴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内容:教育理论知识(20%)和应聘岗位学科相关专业知识(80%)两部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⑵现场资格审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经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均须提交报名系统生成的版本);

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红、白或蓝色背景,在照片背面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7月31日前取得);

⑥在职人员任职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5)原件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

⑦报考023岗位的,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069岗位的,须提交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⑶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准备、试讲(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

报考011-071岗位的,试讲内容为与所报岗位一致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知识;其中报考020、021、022、033、034、035、045、052、053、054、059、060、061、066、067、068岗位的,须进行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计入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技能测试内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其他岗位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543-3806022  0543-3806021

监督电话: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附件1: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教学经历证明.docx

附件5:同意应聘证明.xls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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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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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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