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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宝丰县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平顶山宝丰县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好我县招才引智高中教师工作,按照《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人才(项目)需求信息的通知》(平招才办〔2024〕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招才引智高中教师30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

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要求见《宝丰县2024年招才引智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一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7.具有与招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拟聘用名单公示前提交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所具有的教师资格层次及专业应聘;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要求:国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以上院校均不包括其下设独立二级学院。

2.研究生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不限毕业院校和专业但需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3.具有省示范性高中教学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毕业院校。

五、招才引智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aofeng.gov.cn)及“宝丰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平台,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才引智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宝丰县人社局342办公室(宝丰县文化路与兴宝二路交叉口智慧大楼三楼342室)。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相应材料到宝丰县人社局342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宝丰县2024年招才引智高中教师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3)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学历类别、个人信息、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等关键信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拟聘用名单公示前提交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信息;

(6)具有省示范性高中教学经历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用U盘拷贝,电子版照片应清晰可见,保持1寸照片比例,命名为本人姓名,文件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宝丰县2024年招才引智高中教师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只提供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拟聘用名单公示前提交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信息;

(6)具有省示范性高中教学经历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用U盘拷贝,电子版照片应清晰可见,保持1寸照片比例,命名为本人姓名,文件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以上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第三方统一组织。

1.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课的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的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由报考者在所报学科中,现场随机抽课,确认本人试讲内容。考生试讲前备课20分钟,然后讲授一节15分钟微型课。

2.面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等材料,核实其招才引智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均只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在指定平台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才引智高中教师均为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宝丰县教师事业编制序列管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拟聘用名单公示前提交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办理调动,不允许参加其他招聘考试(公务员考试除外)。

十、纪律要求

参与招才引智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相关公开招考规定,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对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75-6515951  0375-7056523

监督电话:0375-6515998

附件:1.宝丰县2024年招才引智高中教师岗位表.pdf

   2.宝丰县2024年招才引智高中教师报名表.pdf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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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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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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