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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鲁山县2024年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1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平顶山鲁山县2024年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110人公告

  为优化师资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农村教师中公开选调一批充实到城区学校任教,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畅通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渠道,盘活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选调工作全程公开,阳光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择优录用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三)均衡发展原则。优化县域教育资源配置,城区和乡村统筹考虑。

  (四)有序流动原则。教师选调和补充,要结合实际,合理有序进行,时间安排在暑假实施。

  (五)以人为本原则。为教师选调提供人性化服务,关心他们工作的同时,又要考虑他们的生活,让他们工作、生活两便利,安心乐教。

  三、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岗位共110个。其中初中30个,小学80个。

  四、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在鲁山县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2019年9月(含2019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农村(不含鲁阳、琴台、露峰、汇源行政区划范围)在职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人事代理均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2020—202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或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有违法乱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2.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申请

  填写《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学校、乡镇中心校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登记表上签署“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字样,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科。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学校、中心校初步审核的《鲁山县2024年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照2张。

  (三)组织审核

  在学校、中心校初步审核基础上,县教体局对报名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员列为公开选调考试对象。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县教体局人事科。

   (五)统一考试

   拟定于2024年8月3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注:不按时领取准考证又不说明情况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用

  参加考试人员超过岗位设置人数的,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设置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考试人员不超过岗位设置人数的,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设岗人数的90%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选在鲁山教育视窗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录用人员派送到城区缺编学校,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录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单位。派送环节之后,放弃选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同样性质的选调考试。

  六、本次选调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凡发现有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而被录用的,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并遣回原工作单位任教,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同样性质的选调考试。并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375-5956123

  监督电话:0375-5051132

  附件:鲁山县2024年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报名登记表

  2024年7月21日

  附件:鲁山县2024年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    别

 

民族

 

相片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    间

 

技术职称

 

第一学历及专业

 

最高学历及专业

 

教师资格证层次及学科

 

现任教学科

 

报考学段

 

报考学科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学校意见

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

 

校长签字:         公章

中心校意见

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

 

中心校校长签字:      公章

个人承诺

 

新单位若无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愿意低一级聘用;

知悉农村教师职称不能在城区学校使用政策,依然坚持选调进城。

 

个人承诺签字: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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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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