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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威宁通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威宁通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资源合理、规范、有序流动,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员问题,决定对我县城区73个中小学空缺教师岗位进行公开遴选。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流动、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原则,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统筹和动态管理。

二、岗位数量

根据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共同核算的城区各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岗位数,核定本次城区中小学紧缺学科岗位共73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 2024年通山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范围

全县公办初中和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参加遴选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遴选人员应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名教师必须持有符合岗位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至今改任其它学科两学年的可报名现任教学科岗位);

4.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教师遴选报名:

1.近年新招聘教师首个聘任服务期未满的;

2.调入城区学校工作未满三学年的;

3.近三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三年时间从2021年8月1起计算,下同);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近三年内因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定被查处或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

6.现岗位在初中的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7.评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满三年的(即2021年8月1日以后评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到各学校学科,每个人仅限报名一个学校学科,重复报名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城区学校教师参加报名的须经编制所在学校审核批准。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报名材料

(1)《2024年通山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自行下载A4纸单面打印);

(2)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最高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5)任教年限、工作环境证明;

(6)五年内获最高荣誉证书及复印件(2019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

(7)八年内优质课或说课获最高奖证书及复印件(2016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

(8)八年内优秀论文获最高奖证书及复印件(2016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

(9)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10)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等次证明、近三年师德师风系列活动获最高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11)2024年通山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考核评分表(附件3);

(12)另交报名表同底2寸相片两张。本次遴选考核评分项目中奖励、优质课(说课)、优秀论文、师德奖项在报名时,仅接受一次教师提供最高等次证书及复印件。报名所需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等资料均由教师本人提交,实行一次性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各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对教师提交的以上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对报名教师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并在7月30日前将评分表和报名材料统一送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班对所有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名教师如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遴选;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核

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要求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如实按报名教师提交的各类证书、证明进行审核和评分。考核评分表由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考核评分后,于7月30日前统一交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局将组织专班进行复核,考核评分最终得分以教育局复核分为准。

(四)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4年8月7日(上午8:30-12:00,),通山县教育局603室,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统一派专人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8月8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报考小学学段的专业知识内容初中占50%、小学知识占50%;报考初中学段的专业知识内容高中占50%、初中占50%;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试题不分学段。

五)总成绩计算

本次遴选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考核分占30%,笔试分占70%。

(六)确定人选

根据遴选学校学科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定遴选入围人员。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小于1:1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百分制)及以上,才纳入遴选聘用人员范围。遴选入围末位如总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者;2.学历高者;3.从教年限长者;4.职称高者。

(七)公示

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通山教育公众号上公示本次遴选总成绩,请报名教师及时关注公示信息。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按教师报考的学校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入围教师必须无条件服从县内援教工作安排。

(九)岗位设置

调入教师专业技术等级根据调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重新定岗,如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将按相应职称最低岗位等级确定,并重新核定工资。

(十)工作考核                        

本次遴选补员的教师,须在选定岗位工作满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在城区任教满一年后,教育局将进行工作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重新进行岗位调配。

六、工作纪律

(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报名教师的资料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报名教师凡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本次补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3年内不得申请进城任教。

附件:

1.2024年通山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岗位表

2.2024年通山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考试报名表

3.2024年通山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缺岗补员遴选考核评分表

通山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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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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