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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中学急需学科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中学急需学科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通知》及学校需求,现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参聘岗位)8名:中学数学4名、中学物理4名,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已参加2024年全省统一笔试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招考。

  福清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参聘教师及2024年福清市新教师公开招聘中已被相应学科报考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中学数学4人、中学物理4人。

  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31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现场报名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福清市教育局712室)。

  中学物理招聘岗位的无人报考岗位计划,则在7月30日下午5:30后将该岗位计划转为中学数学岗位,按中学数学岗位的招聘条件面向社会招考。

  (二)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应对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提交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现场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福清市教育局712室)。

2.面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相关事项详见《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202405/t20240506_4819287.htm)。

  3.本公告招聘的岗位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但确需招考的岗位,经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4.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第二天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布。

  (四)其他要求

  1.笔试加分对象:根据《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通知》要求,对相关对象予以笔试加分。加分材料在(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31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由本人提交资格审核现场。

  2.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等后续有关通知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栏发布。

  (五)面试报到时间及携带证件

  1.面试报到时间

  (1)时间: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一天;

  (2)地点:福清一中音西校区。

  注意: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自行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当天携带证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试办法

  1.评委组成。面试考核组由本学科7名高、中级骨干教师组成。

  2.面试形式及面试教材确定。面试形式是编写教案30分钟,片段教学12分钟。面试教材为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采取随机抽选面试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的当天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栏公布。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4.聘用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聘用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5.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未达到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6.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考试用具。

  (二)服从考场管理。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具体要求见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

  五、纪律监督

1.本公告未提及的相关要求均按《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由福清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介入监督。

  咨询电话:0591—85232540。

  监督电话:0591—85210463。

 

附件:1.2024年福清市中学急需学科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面试考生须知

 

 

  福清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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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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