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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招聘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招聘5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社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发轫于1951年,2004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校改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400多人。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学校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二)广西梧州商贸学校

广西梧州商贸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日制公办的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 B 类立项建设单位、广西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学校坐落于梧州,位于梧州市高旺路109号,开设有会计事务、电子商务、中餐烹饪、幼儿保育、电子技术应用、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茶艺与茶营销、计算机应用、数控技术应用、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与管理等12个专业。其中,会计事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中餐烹饪专业是“自治区示范性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

(三)广西钦州商贸学校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创办于1979年,学校是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日制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B类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钦州,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138号,开设会计事务、金融事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艺术设计与制作、幼儿保育、中餐烹饪、中西面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等1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4000人。

(四)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79年,学校是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广西双优学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河池校区坐落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1号,南宁校区坐落于南宁市邕武路16号,开设有会计事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高速铁路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航空服务、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幼儿保育、中西面点、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美容美体艺术和中餐烹饪等13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

(五)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广西商贸技师学院(原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79 年,是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日制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广西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 B 类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广西技工教育科研实验学校,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学校坐落于首府南宁,大岭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明阳校区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3号,开设有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子商务、烹饪(中西式面点)、烹饪(中式烹调)、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现代物流、会计、消防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等2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

(六)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日制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广西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培训基地、自治区农民工培训基地。学校坐落于玉林,总占地面积180多亩。其中:主校区位于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南路41号,另有福绵校区,位于玉林市福绵区西横八路。学校开设有幼儿教育、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子商务、烹饪(中西式面点)、烹饪(中式烹调)、形象设计 、铁路客运服务、服装制作与设计、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广告制作等1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700余人。

(七)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79年,学校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日制综合性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双优学校、广西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现有在校生15000多人。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开设有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铁路客运服务、药剂、中药、幼儿教育、电子商务等23个专业。学校设有培训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认定中心,年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认定超过20000人次。

(八)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

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创办于1979年,学校是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日制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广西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学校坐落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校区位于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2号,开设有中式烹调、西式烹调、中西式面点、幼儿教育、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饭店酒店服务、导游、茶艺、铁路客运服务、消防工程技术、智能装备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方向)、护理、美容美发与造型(美容)等1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2名,教职人员控制数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4年8月5日),其中: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高校毕业生指近2年内,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gxs.gxzf.gov.cn)、各招聘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http://gxs.gxzf.gov.cn/)和各学校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8月5日8:00—8月9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5日8:00—8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2024年8月8日18:00至8月9日18:00期间(报名截止前一天)提交报考的,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导致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2日12: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试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参加笔试人员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打印报名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24年8月14日8:00—8月17日09:3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公告,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六)笔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4(含1:4)的,考试方式需增加笔试,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暂定在2024年8月17日进行,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各招聘学校网站和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查询笔试成绩。

(七)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比例1:3,以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1:4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签字),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代替。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gxs.gxzf.gov.cn)、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

面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见面试公告)。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试讲或结构化成绩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6.总成绩计算

(1)试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结构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成绩×60%

(3)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或结构化)成绩

(八)考核   

面试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考核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gxs.gxzf.gov.cn)、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纪委:0771—2800292。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71-5827734。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038,0771-5578505。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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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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