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陕西咸阳市杨陵区2024下半年高级中学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咸阳市杨陵区2024下半年高级中学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15人公告

为满足杨陵区基础教育发展的人才需求,缓解教师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杨陵区高级中学简介

杨陵区高级中学位于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示范区,区属公办高中,陕西省示范化学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68年来共培养两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更有清北精英、两院院士等卓越人才,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学校先后获得“陕西省示范化学校”“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项目学校”“陕西省科研兴校明星学校”等荣誉称号。2015年–2020年连续六年被示范区教育局评为“高考质量提升先进单位”,2020年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二、招聘计划

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公费师范生: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2.研究生学历教师:2023届、2024届毕业的师范类、综合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或双一流大学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公费师范生)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s://www.ylrsrc.net/)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391565621@qq.com),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日。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和《2024年下半年杨陵区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表》。以上材料均扫描成PDF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称、邮件主题统一采用:应聘学科+姓名+联系方式)。

4.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杨陵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置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微型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评和体检

心理测评和体检工作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评和体检人员。

心理测评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心理测评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评和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心理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心理测评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研究,可以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心理测评和体检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研究,可以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体检。对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心理测评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在杨陵区高级中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它单位工作或参加其它单位招聘(考)。

五、注意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六、联系方式

倪老师:13709263393      

王老师:18821637095

办公电话:029-87012328

附件:2024年下半年杨陵区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表.pdf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陵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