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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引进教师38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引进教师38名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稳定教师队伍,吸引集聚一批有经验、素质高、能力强、留得住的优秀教师人才,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殷都区教育局 中共殷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殷都区教育系统“归雁计划”的实施意见》(殷教发〔2023〕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实施“归雁计划”,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殷都区外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1.具有安阳市区户籍(含殷都区代管乡镇),户口迁入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2.配偶或父母(公婆、岳父母)为殷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安阳市区户籍(含殷都区代管乡镇),户口迁入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3.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获得省辖市优质课一等奖或省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并自愿到殷都区学校工作的。

4.政策性安置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

二、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归雁计划”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殷都区外经过统一分配或公开招聘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获得省辖市优质课一等奖或省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教师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未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专科学历须为全日制专科);

8.具有任职资格证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入实施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人事档案有涉嫌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以后(从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小学和初中教师共计38名,学科不限。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27日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du.gov.cn)发布公告。本次“归雁计划”有关工作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申请参加“归雁计划”的教师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归雁计划”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意向学段学科。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安阳市梅东路小学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材料:①《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报名表》一式四份(见附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公章);②个人申请书一份;③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户口不属于安阳市区或殷都区(含代管乡镇),但配偶或父母(公婆、岳父母)为殷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材料外,另需提供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单位在编在岗工作证明,以及结婚证等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实施范围中第三或第四条的,提供相应材料。

4.提供本人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文件进行。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归雁计划”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归雁”资格,已调动的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公布。面试根据所报意向学科,采取微型课(10分钟)形式进行,教材以殷都区现行使用版本为准,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如果需要分设考场的,面试成绩将采取“二次平均法”,面试后当场公布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最终成绩。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末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具体加试办法由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为“归雁计划”引进对象。

(四)考察

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外调,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其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等内容。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安阳市殷都区教育局和安阳市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者,空余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定岗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学校编制和岗位空缺、学科需求等情况,由中共安阳市殷都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后统一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调入教师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今后不得再参加殷都区教师“归雁计划”引进。

调入殷都区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其他招录考试。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归雁计划”全程在安阳市殷都区纪委监委监督下实施。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归雁计划”实施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3.报名人员在本次“归雁计划”实施期间应登录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由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372-5032160(工作时间内)

0372-5032168(工作时间内)

监  督 电 话:0372-5139701  0372-5315834(工作时间内)

附件: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报名表.xlsx

安阳市殷都区2024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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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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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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